Page 174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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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成本、間接成本、資本利息及利潤後,求得開發前或建築前土地
開發分析價格。
第 71 條
土地開發分析估價之程序如下:
一、確定土地開發內容及預期開發時間。
二、調查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並蒐集市場行情等資料。
三、現況勘察並進行環境發展程度之調查及分析。
四、估算開發或建築後可銷售之土地或建物面積。
五、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
六、估算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
七、選擇適當之利潤率及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八、計算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第 72 條
土地開發分析估價除依第十一條規定蒐集資料外,另得視需要蒐集下
列土地及建物所需資料:
一、開發構想計畫書。
二、建築設計圖說或土地規劃配置圖說。
三、建照申請書或建造執照。
四、營造或施工費資料。
五、規劃、設計、廣告、銷售、管理及稅捐等費用資料。
六、資本利率。
七、開發或建築利潤率。
第 73 條
現況勘察與環境發展程度之調查及分析包括下列事項:
一、調查影響總銷售金額、成本及費用等因素。
二、確認勘估標的之工程進度、施工及環境狀況並攝製必要照片。
三、市場交易資料之蒐集、調查。
四、週遭環境土地建物及公共設施開發程度。
第 74 條
開發或建築後可銷售之土地或建物面積應依下列原則估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