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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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估價方法

                                                       第一節  比較法


                             第 18 條
                                 比較法指以比較標的價格為基礎,經比較、分析及調整等,以推算勘
                                 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依前項方法所求得之價格為比較價格。
                             第 19 條

                                 本節名詞定義如下: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
                                     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
                                     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二、價格日期調整: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
                                     間之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
                                     額,將比較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三、區域因素調整:所選用之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
                                     內時,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
                                     價格水準,而以比較標的之區域價格水準為基礎,就區域因素不
                                     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四、個別因素調整:以比較標的之價格為基礎,就比較標的與勘估標
                                     的因個別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五、百分率法: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
                                     別因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異百分率
                                     進行價格調整之方法。
                                 六、差額法:指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
                                     別因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額進行價
                                     格調整之方法。
                                 七、計量模型分析法:蒐集相當數量具代表性之比較標的,透過計量
                                     模型分析,求出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與比較標的價格二者之關係
                                     式,以推算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之調整率及調整額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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