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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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價格種類及條件。
                                 四、估價目的。
                             第 10 條
                                 擬定估價計畫包括下列事項:
                                 一、確定作業步驟。
                                 二、預估所需時間。
                                 三、預估所需人力。
                                 四、預估作業經費。
                                 五、擬定作業進度表。
                             第 11 條

                                 不動產估價應蒐集之資料如下:
                                 一、勘估標的之標示、權利、法定用途及使用管制等基本資料。
                                 二、影響勘估標的價格之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
                                 三、勘估標的相關交易、收益及成本資料。
                             第 12 條
                                 不動產估價師應依下列原則蒐集比較實例:
                                 一、實例之價格屬正常價格、可調整為正常價格或與勘估標的價格種
                                     類相同者。
                                 二、與勘估標的位於同一供需圈之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者。
                                 三、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或使用分區管制相同或相近者。
                                 四、實例價格形成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接近者。
                             第 13 條

                                 確認勘估標的狀態時,應至現場勘察下列事項:
                                 一、確認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及權利狀態。
                                 二、調查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之使用現況。
                                 三、確認影響價格之各項資料。
                                 四、作成紀錄及攝製必要之照片。
                             第 14 條
                                 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但因情況
                                 特殊不能採取二種以上方法估價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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