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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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價有下列規定:
                                1.  實際建築使用之容積率超過法定容積率之房地估價,應以實

                                   際建築使用合法部分之現況估價,並敘明法定容積對估值之
                                   影響。(估技§102)

                                2.  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但委託
                                   人要求評估其價值,並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

                                   中分別標示各該部分之價格者,不在此限。(估技§103)
                                3.  建物原核定用途與現行土地使用管制不符之合法建物,應以

                                   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允許之建物用途估價,並就其與建物
                                   法定用途估價之差額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估技§105)


                                  因此,就增建或擴建部分的價值,最多以其重置成本考慮經使
                             用年數折舊後的殘值估算。

                                  上述案例應修正為如下評估︰40 萬元/坪×32 坪+2 萬元/坪
                             (考慮折舊後的建物殘值)×25 坪=1,330 萬元,而非先前所估算的

                             1,605 萬元。


                             (二)車位價格要獨立評估


                                1. 車位登記類型


                                       實務上,現行不動產登記停車位常見登記於共同使用部
                                  分,或以獨立產權登記並由擁有車位者分別持分所有。而併入
                                  共同使用部分又可分為︰

                                  (1)  由全體住戶共同持份:不論有無車位其公設持分比例多以

                                      主建物面積為依據,即將應登記的公設面積如機電房及樓
                                      梯間等,加上所有車位面積,按區分所有的主建物面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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