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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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有下列規定:
1. 實際建築使用之容積率超過法定容積率之房地估價,應以實
際建築使用合法部分之現況估價,並敘明法定容積對估值之
影響。(估技§102)
2. 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但委託
人要求評估其價值,並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
中分別標示各該部分之價格者,不在此限。(估技§103)
3. 建物原核定用途與現行土地使用管制不符之合法建物,應以
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允許之建物用途估價,並就其與建物
法定用途估價之差額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估技§105)
因此,就增建或擴建部分的價值,最多以其重置成本考慮經使
用年數折舊後的殘值估算。
上述案例應修正為如下評估︰40 萬元/坪×32 坪+2 萬元/坪
(考慮折舊後的建物殘值)×25 坪=1,330 萬元,而非先前所估算的
1,605 萬元。
(二)車位價格要獨立評估
1. 車位登記類型
實務上,現行不動產登記停車位常見登記於共同使用部
分,或以獨立產權登記並由擁有車位者分別持分所有。而併入
共同使用部分又可分為︰
(1) 由全體住戶共同持份:不論有無車位其公設持分比例多以
主建物面積為依據,即將應登記的公設面積如機電房及樓
梯間等,加上所有車位面積,按區分所有的主建物面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