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3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P. 413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借戶為中部一線品牌建商,資信良好,一向為金融同業所極力爭取
之對象。
2. 本案原准土融額度係與其他同業積極競爭後,始順利得標,現在一
併申請建融額度。且本案聯貸敘做利率不僅較原有自貸規劃為高,
尚有主辦費及管理費,整體收益遠較自貸案為佳,故授信訂價尚屬
合理。
3. 改以聯貸方式籌組。擬委請銀行主辦 4 年期總額度 28 億元之聯合
授信案。土融 10 億元 (土地按購價及容積移轉成本之八成貸放)、
建融 18 億元 (按造價之六成貸放)。銀行擬參貸最高不逾 9.8 億
元,並擔任管理銀行。
4. 案下徵提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為連保人,資力頗為殷實,授信風險尚
屬有限。
5. 本案前准之土融餘額,將於本案動撥時清償取消,且因前准其他土
融額度,因其他金融同業積極爭攬,故已取消,另其他土融額度亦
被其他金融同業清償。故借款行對該公司之授信總額度仍告下降。
6. 為增加借款行聯貸實績,擬向該公司提出報價爭取主辦。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建融改以五成而非六成承做。以免破壞該行原先之五成慣例。
2. 對該借戶控制在現有總額度內循環動用。
3. 在容積移轉未完成以前,須保留容積移轉成本,待移轉完成時才可
動用。
4. 應注意借款行對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土、建融控管總額度。在餘額內
撥用。
第18 章 土地與建築貸款 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