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0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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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七期之基本授信策略


                          1.  總額度管制

                            有一家銀行對七期之總額度的設定分為八階段:在 93 年 1 月 8 日,第
                       一次設定額度為台幣 60 億元。其後,逐漸增加,而於 97 年 7 月增額至

                       350 億元。

                          2.  額度不循環使用


                            上項額度在建立時,即考慮到額度不循環使用,因此可以隨時知道在
                       七期之總授信額度,即使它已因完工交屋而轉成房貸。本行也可知在七期
                       之總風險金額。


                          3.  建立建商分級制度


                            銀行將七期的所有建商,依其財務報表、資信評等、資本額、各案銷
                       售率,及完工交屋績效等,分為三級。營業單位即依分級設定貸款的成數
                       及利率加碼。有時,新額度的給予,有時一半以第一級的建商為優先。若

                       一級建商以新設立之子公司,則視同二級建商,以二級建商利率條件承
                       做。


                          4.  建立有擔保與無擔保差別利率制度

                            銀行對七期之土地融資,一般以買價或鑑價之八成孰低承做。其中,

                       七成掛有擔,一成掛無擔。建融以五成為限,算是無擔保放款。有擔與無
                       擔的利率,應有高低的差異。


                          5.  對績優公司,可另酌加無擔保週轉貸款

                            有些好公司、好地點、好案件,有很多銀行以高成數的貸款條件爭
                       取。此時,可酌給予一年期的無擔保之週轉貸款,例如五千萬元。而在本

                       建案完成後,此項額度即須結束。若有一建商承諾未來要給本行一筆好的
                       土建融案件,本行為展現誠意,也可先給予一筆無擔保之週轉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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