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1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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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新購土地可與原土融土地一併開發,仍宜承做
借戶的營運狀況
1. 借戶成立已 20 年,並已股票上櫃轉上市,以開發不動產為業,為
一知名建商。董事長與總理由一主要股東兼任。借戶除興建及銷售
住宅大樓外,還經營景觀飯店。在北部推案,銷售成績良好。
2. 近年因建築業景氣翻揚,稅前淨利率高,營收獲利表現尚佳。負債
比率及流、速動比率尚稱良好。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本案土地座落於台北縣新莊重劃區,台北縣政府即將整地完成,將
於年底交地,近新莊副都心重劃區。另興建中之捷運新莊線(南
側)、桃園國際機場線 (北側)、規劃中之環狀線 (西側) 及東西向快
速道路皆行經於此,未來交通尚稱便利。
2. 由於看好新莊副都心未來發展性,近年來許多上市建設公司均在此
購地,本案標的物成交價尚屬合理。
3. 新購左右兩側土地,可增加本行原擔保品價值。借戶前次購入土
地,本行已依交易總金額之八成核貸土地融資,並已撥貸。借戶再
購入與左右相鄰之兩筆土地,整合後合併面積更大,並且兩面鄰
路,另再購入容積移轉提高建案價值,對本案原有擔保品有加分效
果。
4. 借戶之負責人願擔任連保人。
第18 章 土地與建築貸款 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