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1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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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新購土地可與原土融土地一併開發,仍宜承做






                         借戶的營運狀況


                            1.  借戶成立已 20 年,並已股票上櫃轉上市,以開發不動產為業,為
                               一知名建商。董事長與總理由一主要股東兼任。借戶除興建及銷售

                               住宅大樓外,還經營景觀飯店。在北部推案,銷售成績良好。
                            2.  近年因建築業景氣翻揚,稅前淨利率高,營收獲利表現尚佳。負債
                               比率及流、速動比率尚稱良好。



                       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本案土地座落於台北縣新莊重劃區,台北縣政府即將整地完成,將

                               於年底交地,近新莊副都心重劃區。另興建中之捷運新莊線(南
                               側)、桃園國際機場線 (北側)、規劃中之環狀線 (西側)  及東西向快
                               速道路皆行經於此,未來交通尚稱便利。

                            2.  由於看好新莊副都心未來發展性,近年來許多上市建設公司均在此
                               購地,本案標的物成交價尚屬合理。

                            3.  新購左右兩側土地,可增加本行原擔保品價值。借戶前次購入土
                               地,本行已依交易總金額之八成核貸土地融資,並已撥貸。借戶再

                               購入與左右相鄰之兩筆土地,整合後合併面積更大,並且兩面鄰
                               路,另再購入容積移轉提高建案價值,對本案原有擔保品有加分效

                               果。
                            4.  借戶之負責人願擔任連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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