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8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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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土融建融,宜由土地所在地之營業單位申請承做






                         借戶的營運狀況


                            1.  借戶係北部一家知名建商,負責人亦頗具財力,因看好新竹地區居
                               住及工作人所帶動的住房需求,因此先以個人名義購入土地,擬規

                               劃興建「地下 3 層、地上 17 層之 130 戶電梯住宅大樓」。
                            2.  本行北部分行以往與該建設公司配合良好,經爭攬後個人地主 (借
                               戶負責人)  與建設公司為共同借款人,以其購價之 7 成申請土地融

                               資,俟取得建照再申請建融。



                       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借戶成立已近 10 年,在台北地區開發住宅享有盛名,已陸續推出
                               許多知名建案,還有許多在建工程,其銷售率均非常良好。
                            2.  今為開發新竹地區建案,擬向本行申請新做土融,為購價之七成,

                               擬同意承做,並與新竹地區分行合貸。



                       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土融與建融案若由當地分行申請承做,較能瞭解當地不動產情況,
                               且以後承做分戶房貸,對客戶繳款亦較方便,因此宜由新竹區域分
                               行陳報,再由北區分行參貸一定比例。

                            2.  在過去,銀行跨區承做土建融,或房貸,曾遭受重大損失。為避免
                               再發生此種狀況,銀行宜不分建案地點、建案好壞,或建商強弱,

                               均由土地所在地之分行,負責該區土建融案之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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