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8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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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土融建融,宜由土地所在地之營業單位申請承做
借戶的營運狀況
1. 借戶係北部一家知名建商,負責人亦頗具財力,因看好新竹地區居
住及工作人所帶動的住房需求,因此先以個人名義購入土地,擬規
劃興建「地下 3 層、地上 17 層之 130 戶電梯住宅大樓」。
2. 本行北部分行以往與該建設公司配合良好,經爭攬後個人地主 (借
戶負責人) 與建設公司為共同借款人,以其購價之 7 成申請土地融
資,俟取得建照再申請建融。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借戶成立已近 10 年,在台北地區開發住宅享有盛名,已陸續推出
許多知名建案,還有許多在建工程,其銷售率均非常良好。
2. 今為開發新竹地區建案,擬向本行申請新做土融,為購價之七成,
擬同意承做,並與新竹地區分行合貸。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土融與建融案若由當地分行申請承做,較能瞭解當地不動產情況,
且以後承做分戶房貸,對客戶繳款亦較方便,因此宜由新竹區域分
行陳報,再由北區分行參貸一定比例。
2. 在過去,銀行跨區承做土建融,或房貸,曾遭受重大損失。為避免
再發生此種狀況,銀行宜不分建案地點、建案好壞,或建商強弱,
均由土地所在地之分行,負責該區土建融案之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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