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3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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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而言,賺取薪資所得只有 10 萬元
的薪資所得扣除額,若能賺取執行業務所得,就可適用某一百
分比的扣除額,立刻有機會大幅降低所得稅。
至於哪些人有「資格」賺取執行業務所得呢?依照所得稅
法第 11 條:
本法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
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
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屬於以上人士,就可以列舉更多的扣項來降低所得稅,相
關規定見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
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
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
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
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
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薪資所得:凡
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
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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