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3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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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而言,賺取薪資所得只有 10 萬元

                                  的薪資所得扣除額,若能賺取執行業務所得,就可適用某一百
                                  分比的扣除額,立刻有機會大幅降低所得稅。
                                       至於哪些人有「資格」賺取執行業務所得呢?依照所得稅

                                  法第 11 條:

                                         本法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
                                     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

                                     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屬於以上人士,就可以列舉更多的扣項來降低所得稅,相
                                  關規定見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


                                         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
                                     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
                                     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

                                     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
                                     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薪資所得:凡

                                     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
                                     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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