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6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P. 366

352



                        (六)   客戶紛爭之    處理 程 序。

                     七  、第  六  點所稱理財業務人員之人事管理辦          法  ,內  容 應包括理財業務人員
                         之資格條件、專業訓練、         職 業  道德  規範、薪資獎酬及考核制度等。為
                         提 昇  財富管理業務從業人員之素質,銀行應              持續  進行人員之教育訓
                         練,並依各項作業      程序 規範訂定業務人員       標 準作業  程 序,以資遵循。
                     八 、第  六 點所稱  充分  瞭解客戶之作業準則,其內         容至少  應包括下列事項:

                        ( 一 )接  受客戶原則:應訂定客戶        最 低 往來  之金額及條件,以及得        拒 絕
                              接 受客戶之各種情事。
                        ( 二 )開  戶審  查 原則:

                              1.
                                應訂定
                                                    、財務
                                                          背景
                                                                             、
                                包括客戶與受益人之  開  戶審  查  作業  程  序  ,及應  蒐集  、  查  證與  紀錄  之資  料  ,
                                                                         來源
                                                                               風
                                                 身
                                                              、所得與資金
                                                   分
                                險 偏好  、過  往投  資經驗及  開  戶 目的  與 需求  等。  尤 其對特定  背
                                景 或 職  業之  高  風險  人  士 及其  家 屬 ,應訂定  較嚴  格之審  查  及核
                                准程  序。
                              2.   接 受客戶  開  戶時,  須 有適當之單  位  或人員,  複 核客戶  開  戶 程
                                序 及所提供   文件之  真實性與完整性後       始 得辦理。
                              3.   客戶  授 權 另  一人  代 表簽  名 開  戶,  須  另 對受託人進行評  估  並 掌
                                握 最 終受益人。
                                            估 :評
                        ( 三 ) 客戶  投 資能力之評  料外  ,應  綜 合考量下列資  投 資能力及 料:   接 受客戶委託時,
                                                  估 客戶之
                              除 參 考前項資
                                       操作 狀 況及專業能力。

                              2.  1.   客戶資金  投 資屬 性、對  風險  之瞭解及     風險承  受度。
                                客戶之
                              3.   客戶服務之合適性,合適之       投 資建 議 範圍 或 交易  額度。
                        ( 四 ) 定期  檢視  制度:銀行應    建立  理財業務人員定期以       電話  或 親 訪 客戶

                              制度,以瞭解客戶財務、業務          變動  之 狀 況,並及時   更新  客戶資   料
                              檔 ,並配合   檢 討 評 估 客戶  投 資能力。  另 內部稽核人員並應定期        查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