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1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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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347
備 下列條件之 ㄧ:
客戶 具備 期 貨 、 選擇 權、或其 他 衍 生 性金融商品 交
易 經驗 達 一定期間以上 者 。
依 據 銀行內部制定之 程 序 審核通過 ( 銀行應依 據結
構型 商品之 風險 與 複雜程 度之不同,制定不同之審
核條件 ) , 由 理財業務人員及金融商品銷售人員以
外 之第三人 確認 該客戶 具備 相當之 結 構型 商品 投 資
經驗或 風險承擔 能力。
( 二 )目 前有關客戶應 具備 之條件,應 由 銀行 盡 合理 調查 之
三、行銷過 責任 程控 ,並 制 向 客戶取得合理 可信 之 佐證依 據。
( 一 ) 增 列「產品條 款 宣 告 書」為 結 構型 商品客戶 必要 簽署
確認文 件。
為 輔助 客戶瞭解商品條 款 以及 風險 特性, 除 完整產品
說明書 外 , 亦 應 另 提供 將 產品說明書 摘 要 之「產品條
款 宣 告 書」,列示 重要 宣 告 事項,並 向 客戶宣 讀 ,並
請客戶 確認 後簽 名 或 蓋 章 。該宣 告 書 至少 應包括以下
內 容 :
1. 2. 產品 風險 等級 。
產品年限。
流 動 性說明
4. 3. 連 結 標 的 摘要 說明。 ( 閉鎖 期、 開 放贖回期間 ) 。
產品
5. 提前贖回之 風險 :是否 返還 原 始 投 資本金, 由 發行
機 構 視市 場 實際狀 況決 定贖回 價 格。
6. 到 期是否 由發行機 構/保證機 構 保障 返還 原 始 投資本金。
7. 配發 收 益/配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