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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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94/07/21 金管銀(五)字第 0945000509 號令
一、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二、財富管理業務 係指 銀行 針 對 高淨值 客戶, 透 過理財業務人員,依 據 客
戶 需求 作財務規劃或資產 負債 配置,以提供銀行合 法 經 營 之各種金融
商品及服務。前項所稱 高淨值 客戶之條件, 由 銀行自行依 據 經 營 策略
訂定之。惟銀行對 高淨值 客戶及非 高淨值 客戶 可 得規劃或銷售金融商
品之範 圍 應明 確 訂定,以資遵循。銀行對非 高淨值 客戶並應注意避免
銷售 風險 過 高 , 結 構 過於 複雜 之金融商品。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
涉 及 外匯 業務之經 營者 ,應經中 央銀行之同意。
三、本項業務如 涉 及證 券投 資 顧問 或期 貨 顧問 之 諮 詢 服務 者 , 另 應依證 券
投 資 顧問 事業 設 置 標 準或期 貨 顧問 事業 設 置 標 準之規定,經主管機關
者
合下列資格條件
四、銀行 核 准 兼營 證 券投 資 顧問 或期 ,應於 貨 顧問 董 業務。 理 ) 事會核 可 辦理本項業務 ( 外 國
(
符
銀行 在 華 分 行 可由總 行 授 權人員 ) , 檢具 經 營政 策與作業準則申 報 主管
機關,主管機關於 十 五 日 內 未 表示不同意 者 , 視 為同意辦理本項業
務。
( 一 )自有資本與 風險 性資產 比率達 百 分之 八 以上。
( 二 )信 用評等:取得中華 信 用評等 股份 有限公司評 級 twBBB 級 以上,
或 英 商 惠譽 國 際信 用評等 股份 有限公司 台灣 分 公司 BBB (twn)
級 ,或 穆迪 信 用評等 股份 有限公司 Baa2.tw 級 ,或 Fitch Ratings
Ltd. 評 級 BBB 級 ,或 Standard & Poor's Corp. 評 級 BBB 級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