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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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二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94/07/21  金管銀(五)字第   0945000509  號令


                     一、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二、財富管理業務       係指  銀行  針 對  高淨值  客戶,  透 過理財業務人員,依       據 客

                         戶 需求  作財務規劃或資產      負債  配置,以提供銀行合        法 經 營  之各種金融
                         商品及服務。前項所稱        高淨值   客戶之條件,     由 銀行自行依    據 經 營  策略
                         訂定之。惟銀行對      高淨值   客戶及非   高淨值   客戶  可 得規劃或銷售金融商
                         品之範  圍 應明  確 訂定,以資遵循。銀行對非          高淨值   客戶並應注意避免

                         銷售  風險  過 高  , 結 構 過於  複雜  之金融商品。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
                         涉 及 外匯 業務之經   營者  ,應經中   央銀行之同意。
                     三、本項業務如      涉  及證  券投  資 顧問  或期  貨 顧問  之 諮 詢 服務  者 ,  另 應依證  券
                         投 資 顧問  事業  設 置 標 準或期  貨  顧問  事業  設 置  標 準之規定,經主管機關


                                           者
                              合下列資格條件
                     四、銀行  核 准 兼營 證 券投  資 顧問  或期  ,應於 貨 顧問  董 業務。  理 )   事會核  可 辦理本項業務   (  外 國
                                                     (
                            符
                         銀行  在 華 分  行 可由總  行 授 權人員  ) , 檢具  經  營政  策與作業準則申  報 主管
                         機關,主管機關於       十 五  日  內 未  表示不同意  者  ,  視 為同意辦理本項業
                         務。
                        ( 一 )自有資本與     風險  性資產  比率達  百 分之 八 以上。
                        ( 二 )信  用評等:取得中華      信 用評等  股份  有限公司評    級 twBBB  級 以上,
                              或 英  商 惠譽  國  際信  用評等  股份  有限公司  台灣  分 公司  BBB (twn)

                              級 ,或  穆迪  信  用評等  股份  有限公司  Baa2.tw  級  ,或  Fitch Ratings
                              Ltd.  評  級  BBB  級 ,或  Standard & Poor's Corp.  評 級  BBB   級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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