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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內部人辦理具有「運用決定權」之股票信託時,
4-5-9
應注意相關法令的規範如下:
項 目 事 前申 報 ( 按次 ) 事後 申 報 ( 按 月 )
成立後, 移 轉 給 受託人 ○ ○
除權配股
○
分配股票股利 給 受益人 免 辦 ○
○
提前 終止、到期返還、
免 辦 ○
或 繼續 信託
還
息他益 最後 」模 補充說 式, 明,股票信託 有其他規劃方式或 並 不只 限 於上述 ,視 「 本金自益、孳 信託 業 務
各銀行
訴求
規劃與客戶本 身 需要 而 定。
二、保險金信託
還記 得多年前發生的 重 大空 難 、 地震 、 風災 及水 災嗎 ? 許
多 家庭 除了 頓失精神支柱亦 同時 面臨 經濟 困境 。 這 也是為何在
保 險 規劃時 再三強 調 備足 保 障 的 重 要性 ( 由保 險給付 來 填補 經
濟上的 缺口 ) 。但如何 受益人是未 讓頓失 成 依 靠 的 家 人 使 用或 管 理保 險 理 賠
險
年子女,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或
金呢?如果保
監
管
(
護
倒忙
者還幫
金信
可以
險
。為了
)
他用或 人是否能 被騙 協助 他們 讓「 理 這筆 資產,或 「 更保 險」 了 , 「 保 借 用、
保
險」
託 」 因 而應 運 而 生 ! 金信託 正 是以 「 保 險給付」 為 「 信託財
顧名思義
,保
險
產
)
保
,同
金信託合
和「銀行」
先 」 的一 種 信託 ( 受託人 契約關係 ) 簽訂「 。 安排「 保 險 保 單 的受益人 約」 」 ( 委託人 意 於 被 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