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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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8. 賣方向付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
                            9. 付款銀行將匯入帳款撥付。


                       二、若貴公司經營方式,「台灣接單,大陸出口」付款條件為 O/A  (記帳)
                           時,為降低貨款收回困難,或取得銀行貿易融資之需求,建議貴公

                           司向中國輸出入銀行投保「記帳方式  (O/A)  輸出綜合保險」,其內

                           容簡述如下:

                       「記帳方式 (O/A) 輸出綜合保險」


                       一、承保對象


                           本保險由本國出口廠商以記帳方式  (OPEN  ACCOUNT  O/A)  與國外
                       進口廠商簽訂買賣合約,由本國或第三地輸出貨物者。


                       二、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出口廠商


                       三、保險標的:輸出貨款


                       四、承保範圍


                           輸銀對於被保險人依買賣合約之約定輸出貨物,於保險期間內,因
                       下列保險事故所致之損失,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任。

                            1. 信用危險
                              ˙進口廠商宣告破產者。

                              ˙貨物輸出後,進口廠商不提貨者。
                              ˙進口廠商到期不付款者。

                            2. 政治危險
                              ˙輸出目的地政府實施禁止或限制進口或外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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