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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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8. 賣方向付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
9. 付款銀行將匯入帳款撥付。
二、若貴公司經營方式,「台灣接單,大陸出口」付款條件為 O/A (記帳)
時,為降低貨款收回困難,或取得銀行貿易融資之需求,建議貴公
司向中國輸出入銀行投保「記帳方式 (O/A) 輸出綜合保險」,其內
容簡述如下:
「記帳方式 (O/A) 輸出綜合保險」
一、承保對象
本保險由本國出口廠商以記帳方式 (OPEN ACCOUNT O/A) 與國外
進口廠商簽訂買賣合約,由本國或第三地輸出貨物者。
二、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出口廠商
三、保險標的:輸出貨款
四、承保範圍
輸銀對於被保險人依買賣合約之約定輸出貨物,於保險期間內,因
下列保險事故所致之損失,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任。
1. 信用危險
˙進口廠商宣告破產者。
˙貨物輸出後,進口廠商不提貨者。
˙進口廠商到期不付款者。
2. 政治危險
˙輸出目的地政府實施禁止或限制進口或外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