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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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貨物裝船之日起五日內  (扣除星期日、國定假日後,以收
                              件日期為憑)  填具「貨物輸出通知書」送交本行憑以簽發

                              「保險證明書」。如有遺漏,依本保險單條款第十一條規
                              定,本行得終止保險契約或不承負保險責任。
















                           最近本公司以 D/P 方式出口塑膠製品乙批到東歐某國,金額為 4 萬

                       美元,本公司於出貨後,將有關之運送單據送交託收銀行代收途中,突
                       然接到客戶來電稱,因進口關稅關係,要求本公司另行以 2 萬美元  (即以
                       Under  Value 方式)  製作一套商業發票隨附海運提單副本直接郵寄進口

                       商,以便先行辦理擔保提貨,本公司即依其要求,將 2 萬美元之商業發

                       票及有關裝船單據逕寄進口商,不料事隔不久,卻接獲託收銀行通知所
                       有託收單據悉遭代收銀行以「商業發票金額與擔保提貨金額不符」為由

                       而退回,令本公司甚為訝異困惑,經催電買方說明原委,皆未回電,請
                       問能否提供對策,以為因應。





                       一、國際貿易上,一般進口商要求出口商於出貨時或出貨以後,隨即將
                           有關之貨運單據副本先行逕寄進口商之原因,不外是急需提取貨品

                           以節省海關倉儲費用,或為市場搶手貨品急需提取以應市場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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