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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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貨物裝船之日起五日內 (扣除星期日、國定假日後,以收
件日期為憑) 填具「貨物輸出通知書」送交本行憑以簽發
「保險證明書」。如有遺漏,依本保險單條款第十一條規
定,本行得終止保險契約或不承負保險責任。
最近本公司以 D/P 方式出口塑膠製品乙批到東歐某國,金額為 4 萬
美元,本公司於出貨後,將有關之運送單據送交託收銀行代收途中,突
然接到客戶來電稱,因進口關稅關係,要求本公司另行以 2 萬美元 (即以
Under Value 方式) 製作一套商業發票隨附海運提單副本直接郵寄進口
商,以便先行辦理擔保提貨,本公司即依其要求,將 2 萬美元之商業發
票及有關裝船單據逕寄進口商,不料事隔不久,卻接獲託收銀行通知所
有託收單據悉遭代收銀行以「商業發票金額與擔保提貨金額不符」為由
而退回,令本公司甚為訝異困惑,經催電買方說明原委,皆未回電,請
問能否提供對策,以為因應。
一、國際貿易上,一般進口商要求出口商於出貨時或出貨以後,隨即將
有關之貨運單據副本先行逕寄進口商之原因,不外是急需提取貨品
以節省海關倉儲費用,或為市場搶手貨品急需提取以應市場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