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各種付款條件之疑難問題 27
據 (Shipping Document) 直接寄交買方提貨,有關貨款記入買方戶借
方,等約定期限 (如 3 個月或 6 個月) 屆滿時,再行結算,由於此記
帳方式對賣方而言風險較大,故在國際貿易上所占比率較少,通常
僅在一些大公司對其海外分公司或附屬子公司銷售產品時較常見,
其作業流程如下 (圖一)。
圖一
1. 買賣雙方訂立契約。
2. 交運貨物取得提單。
3. 郵寄提單直接交予買方。
4. 買方憑運送單據報關提領貨物。
5. 屆期,買方申請匯出貨款。
6. 進口地匯款銀行郵寄匯出匯款通知。
7. 出口地付款銀行將匯入匯款到達通知出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