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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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提貨書或副提單背書,才能解除保證責任。事到如今,出口商似可
                           採行下列權宜措施以為因應,茲簡述於後,請酌於參考。

                           (一)憑代收銀行退回之海運提單正本要求船公司將貨物運回,或
                                  向船公司要求貨物退還託運人 (Shipper)。

                           (二)接受買方條件修改商業發票為 2 萬美元,將新的商業發票及
                                  其他貨運單據重行委託託收銀行寄交代收銀行收款,以減少

                                  損失。
                           (三)依據買賣合約,委託律師提出訴訟或聲請商務仲裁。
















                           本公司係雜貨出口商,現在經營方式為「台灣接單,大陸出口」,

                       最近某歐洲老客戶因經濟不景氣影響,要求現行付款條件 D/P 改為 O/A
                       90 天,請問:
                       一、何謂 O/A 90 天,其交易流程如何?

                       二、為保障貨款安全,有何因應措施?





                       一、Open Account (記帳),係 Open Book Charge Account,簡稱 O/A,又
                           稱 Account Receivable 或 On Credit 或 On Account。此屬交貨後付款

                           的交貨條件,依此條件交易,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後,即將貨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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