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6 - 次貸風暴下的省思-解開CDS及CDO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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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    p  與  p   分  別  為第  k  個與第   u (  k  )  個損失  區  間在更  新  前的機率值,
                            k    u  (  k  )
                 *    *
               A  與  A   分  別  為第  k  個與第    u (  k  )  個損失  區  間在更  新  前的平均損失,     α  為第   j
                 k                                                                    j
                      u (  k  )

                                                 節
                                            (
                             條件
                                             前一
                                  違約機率
               個標的資產的
                                                    求得之
                                                           Q
                                                            i  (  t  |  M  )  )  ,而第  j  個標的資產的違
               約  金  額為  L  =  (  1  −  R  ) N  ,其中  N  為第  j  個標的資產的  名  目本  金  ,  R  為第  j  個
                          j       j  j          j                                  j
               標的資產的回收率。
               2.   當  A  +  L  ≤  b  時:
                      k   j   k
                    表示  考慮加    入  的標的資產的損失           金  額與  原先   已具有機率值        區  間的平均損
               失之   和  A  +  L  ,  並  未  落入新  的損失  區  間,同一個損失        區  間內  條件   違約機率相
                        k   j
               同,則    只  需更  新原區    間的損失     金  額:
                                       *
                                 p  =  p
                                  k
                                       k
                                       *
                                A  =  A  +  α  L
                                  k         j  j
                                       k

                                                      *
                                         A  等於  原  本  A  的損失加上有      α  的機率可能      會增   加  L
                             的損失
                          新
                    也就是
                                    金
                                      額
                                          k                            j                    j
                                                      k
                                            M  已  知  的狀況下,可以由前          述  的步驟來求得       給  定
                           系統
               的損失。在
                               性風險因子
               M  下之  條件   損失分    配函  數。
            (三)建構損失分配函數
                 前  述討論都     是在  給  定市場因子       M  下求得之     條件   損失分    配函  數,所以必       須  對
             M  作  數值  積  分,  才  能得到   真  正損失分    配函   數。利用前       述  步驟,可以      獲  得不同時
            點  下,標的資產組合損失             金  額  落入  第  k  個  區  間的  條件  損失機率   P  (  k  |  M  )  與  條件  平
                                                                            t
            均損失     A  (  k  |  M  )  ,對  系統  性風險因子  M  積  分  後  ,即可得到不同時    點  下的損失機率
                     t
             P  (  k  )  及平均損失  金  額  A  (  k  )  ,即  完  成標的資產組合損失分  配函   數的  建  構。
              t                    t
                                      M  及非   系統  性風險因子       Z  皆服從    標  準  常態分  配  ,因此
                          性風險因子
                 假設
                      系統
                                                                i
                                                                   M  值的  積  分  問題  。
                                                              處
                                                                理
                      數值
            必
               須透過
                                    Hermite-Gauss Quadrature
                            分中的
                          積
              268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