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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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依照法
                                   定程式組織清算,並向中國保監會提交清算報告。

                      第五十七條  保險經紀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退出市場的,中國保監會依法
                                   註銷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一)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中國保監會依法不予延續;
                                   (二)許可證依法被撤回、撤銷或者吊銷;

                                   (三)保險經紀公司解散、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責令關閉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註銷許可證的保險經紀公司應當及時交回許可證原件。

                      第五十八條  保險經紀公司分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保監會依法
                                   註銷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一)所屬保險經紀公司許可證被依法註銷;
                                   (二)被所屬保險經紀公司撤銷;

                                   (三)被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
                                   (四)許可證依法被撤回、撤銷或者吊銷;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註銷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被註銷許可證的分支機構應當及時交回許可證原件。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九條  保險經紀機構應當依照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完
                                   整地報送報表、報告、檔和資料,並根據中國保監會要求提

                                   交相關的電子文本。
                                   保險經紀機構報送的報表、報告和資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簽字,並加蓋機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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