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1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P. 501

485




                           關於印發《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試行)》的通知


                                                                                  保監發[2004]43 號


                           各保險公司、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規範保險資金運用,完善風險控制機制,推動保險公司、保險資產
                           管理公司進一步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有效防範投資風險,增強自我約

                           束能力,保監會制定了《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試行)》,現印發
                           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指導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防

                                   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

                                   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的審慎監
                                   管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體系是指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
                                   管理公司為維護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健和保障保險公司的償付能

                                   力,對保險資金運用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評估、管理和控制
                                   的組織結構、制度安排和措施方法的總稱。

                           第三條  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根據本指引的要求,結合自身情
                                   況,建立運營規範、管理高效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體系,制
   496   497   498   499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