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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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風險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也是實施有效內部控制的一項基礎
性工作。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完善
合規管理組織架構,明確合規管理責任,構建合規管理體系,有
效識別並積極主動防範化解合規風險,確保公司穩健運營。
第四條 合規人人有責。保險公司應當宣導和培育良好的合規文化,努力
培育全體員工和行銷員的合規意識,並將合規文化建設作為公司
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合規應當從高層做起。保險公司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
司宣導誠實守信的道德準則和價值觀念,推行主動合規、合規創
造價值等合規理念,促進保險公司內部合規管理與外部監管的有
效互動。
第五條 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保險公司合規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章 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的合規職責
第六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對公司的合規管理承擔最終責任,履行以下合規
職責:
(一)審議批准合規政策,監督合規政策的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
行年度評估;
(二)審議批准並向中國保監會提交公司年度合規報告,對年度
合規報告中反映出的問題,採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總經理提名決定合規負責人的聘任、解聘及報酬事項;
(四)決定公司合規管理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能;
(五)保證合規負責人獨立與董事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者其
他專業委員會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