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2 - 中國大陸證券期貨業務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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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即時行情,並保證即時行情的真實、準確。期貨交易所不
得發佈價格預測資訊。
未經期貨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佈期貨交易即
時行情。
第二十九條 期貨交易應當嚴格執行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期
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不得低於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
機構、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標準,並應當與自有資金分開,專
戶存放。
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屬於會員所有,除用於會
員的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於客戶所有,除下列可劃
轉的情形外,嚴禁挪作他用:
(一) 依據客戶的要求支付可用資金;
(二) 為客戶交存保證金,支付手續費、稅款;
(三)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期貨公司應當為每一個客戶單獨開立專門帳戶、設置交易編
碼,不得混碼交易。
第三十一條 期貨公司經營期貨經紀業務又同時經營其他期貨業務的,應
當嚴格執行業務分離和資金分離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第三十二條 期貨交易所會員、客戶可以使用標準倉單、國債等價值穩
定、流動性強的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進行期貨交易。有價證
券的種類、價值的計算方法和充抵保證金的比例等,由國務
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期貨保證金存管、期貨結算業務的資
格,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由國務院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