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中國大陸證券期貨業務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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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匿違法資金、證券跡象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
                                              結;
                                         (五)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進行調查

                                        或者檢查時,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對調查
                                        或者檢查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十九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辦
                                         事,公正廉潔,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務牟取私利。

                           第八十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時,被調查、檢查的單
                                      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檔和資料,不得拒絕、阻礙
                                      和隱瞞。

                           第八十一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發現違法行為涉嫌

                                        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十二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在被監管的機構中兼

                                        任職務。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本

                                        法規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
                                        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

                                        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
                                        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動用募集的資金的,責令返還,
                                        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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