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中國大陸證券期貨業務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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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違法資金、證券跡象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
結;
(五)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進行調查
或者檢查時,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對調查
或者檢查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十九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辦
事,公正廉潔,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務牟取私利。
第八十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時,被調查、檢查的單
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檔和資料,不得拒絕、阻礙
和隱瞞。
第八十一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發現違法行為涉嫌
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十二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在被監管的機構中兼
任職務。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本
法規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
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
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
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動用募集的資金的,責令返還,
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