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3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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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章 信託法 803
同的目 標-隔離發 起人破產 風險 。
第 三 , 證券 化資產的信用增 級 和 評級 問題。信用增 級 技術 是投資 銀 行
業 務 的基本 原 理, 也 是資產 證券 化交易的 核心技術 。 證券 化結構交易中,
通 過 將 證券 化的基礎資產與發 起 人 隔 離, 然 後對其進行信用增 級 ,成功 地
將 證券 化產 品獲 得 比 發 起 人 更高 的資信等 級 , 從 而 降 低 發 起 人的 籌 資成
本, 便 利中小機構利用資產 證券 化 這 一金融 創新 機制 從 資本市場 上 融資。
證券 化交易通 常 會通 過 超額 資產、 次順 位架構、現金 準 備 帳戶 、 差價 帳
戶 、第 三 人提 供 保 證 、保 險 等方 式 , 強 化 證券 的信用,並通 過證券 評級揭
示相關基礎資產的
信用增 級 包括 償還能力。 級 兩 種 形式 ,前者是指由第 三 人提 供
外部增
級 和內部增
信用 擔 保,後者是指利用基礎資產產生的部分現金 流來 實現自 我 擔 保。 絕
大多 數的證券 化交易 都利用 了外部和內部增 級相結合的方 式。
值得 注 意的是, 美 國、 香港 等發達國家和 地區 的 證券 化經驗 表明 , 政
府 和 政 府 信用 型 企業對 證券 化的大 力 支 持 以 促 成信用增 級 甚 為重要,即由
政 府 或 政 府 性質的機構為資產支 撐 證券 提 供 擔 保。當 然 信用保 險 (credit
insurance) 也是外部增 級的重要 手段 ,信用保 險是專以信用 風險 為承保標的
的保 險種類,保 證保險 (guaranty insurance) 是其中的一種。在實際操作中,
付 保 險費 以 確 保按時對投資
險 的投保人是受託人,
它 向 保 險 公司支
信用保
者進行
內部信用增 償付。 級 的 形式 多 樣 ,其中大部分增 級 方 式 ,如直接 追索 、利 差
帳戶 等,其設 計 具有較大的 靈 活性和自主性,交易的當 事 人 只 要在交易文
件中做出 約定即可。
第 四 ,發行 證券 。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的 未 來 現金 流 為基礎發行信託 收
益 憑 證 ,發行 收入 交 付原 始權益人作為基礎資產的對 價 ,信託 收 益 憑 證 的
範操
真實出 作風險 、遵守嚴 格的資 訊揭露制度以保護投資者利益。 始為真實出 惟中國 現行法律對 基礎資產的
安排
的效果無
售可達到破產隔離
交易
售要件
尚無具體
明確之規定,何種
法可 據。參閱 龔英姿,從華融信託分 層方案看中國資產 證券化 的發展,金融法 苑,2003 年
06 期,頁 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