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0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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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 ; 審查 支票出票人的 印章 與出票人在 銀 行 預 留 的 印 鑒 是否一
致。
(2) 收回支票。付款人 審查 支票後付款時,應要求付款提示人在票據上
簽章,並 收回該支票。
(3) 支付支票金額。付款人 收回支票後,應 按支票上記載的 貨幣 和金額
付款。
(4) 轉帳或抵消 。付款人的付款 除直接支付現金 外,還可用轉 帳或抵消
的 辦 法來支付。 抵消 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 因 欠 付款
人一
筆
且
抵消 ,使 同額 雙方的支票關係和債務關係 到期債務,付款人可將其債權與持票人的支票金額 消滅。
3. 付款的效力
付款人在 足額付款後, 全體支票債務人的 責任解除。
四、支票適用匯票的有關規定
多制
支票中的許 第 94 度與匯票相同, 讀 者在學 習 《票據法》時應特別 注
條規定:「支票的背書,付款行為和追索權的行使,
意。《票據法》
外 , 適 用本法
除 本 章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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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章規定 外,適用本法 第 24 第 二章 第 有關匯票的規定。支票的出票行為, 條關於匯票的規定。」 除 本
五、支票結算規則
(一)支票及其使用範圍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 辦 理支票存款 業 務的 銀 行在見票時無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