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9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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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票據法 409
起算,出票日本身不 計入 。
(二)支票的付款
付款人的責任
1.
(1) 付款的 責任。支票的付款人 因出票人的委託付款而 取得付款的許可
權,但其付款 責 任與匯票付款人的 責 任有所區別,如 果 出票人的
存款或透支 合 同的金額不 足 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不 負 付款 責
任。當然,在保付支票中,由於付款人
匯票付款人的付款 責任相同。 擔 保付款,其付款 責 任與
(2) 付款人在提示期 限過後可 拒絕付款,並對任何持票人 均不負任何 責
任。 因 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託在提示期 限 內行使付款權。 逾 期
的支票為無效支票,付款人對 逾 期支票應 拒 絕 付款,否則付款人
應自 負其責。
(3) 付款人接到出票人 破產宣告通知 後,不得 再行付款。出票人 破產宣
告 時,其財產即 按 破 產 程 式由 破 產 清 算 人接 管 ,而出票人對付款
人的付款委託就不 再生 效。
2. 付款的程式和方法
(1) 對提示付款支票的 審查 。對提示付款的支票 進行審查 ,是付款的 附
隨義務,也是付款的 基 本 程 式之一。 審查 為形式 審查 ,並 針 對以
下三個內容: 審查 支票是否具 備 了法定要件; 審查 支票背書是否
域限制和實現全國通用的 態勢 。2006 年 2 月,中國人民銀行決定 建設基於影 像技術 的、 覆
蓋全國的支票影 像交換系 統,支持支票全國通用, 促進社會 經濟發展。據中國人民銀行的
規定,支票全國通用後出票人簽發的支票 憑證不 變,支票的提 示付款期限仍為 10 天,異
地使用支票款項最 快可在 2 至 3 小時 之內到 帳,一 般在銀行受理支票之日起 三個 工作日內
均可到
風險
就
記者
有關 部 帳。為 負責 防範 人 支付 實現支票全國通用答 ,異地使用支票的 單筆金額上限為 問》 ,資料來源:中國 50 萬元。參閱《人民銀行 政 府 網,
門
. .gov .cn/gate/big5/www http://big5.gov cn/fwxx/sh/2007-07/09/content_677440.htm ( 最後瀏覽日:
2010/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