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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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個人理    財業務進行系統性的法律             界定和規範        。
                            從 廣義的    角 度分   析 ,個人理     財 業務涉及三方面的法律關係               : 第一,商
                        業銀行與個人之間的個人理              財合   同關係   ; 第二,商業銀行個人理             財 業務  投
                        資 管理關係     ; 第三,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對於商業銀行個人理                          財 業務的監

                        督管理關係。



                        一、個人理財業務的概念與分類




                        (一)個人理財業務的概念

                            所 謂 個人理    財 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個人               客戶提    供的  財 務分   析 、 財 務
                                                                   282
                        規劃、投資顧問        、資產   管理等    專業化服務活動          。


                        (二)個人理財業務的分類

                            商業銀行個人理         財 業務按   照 管理運作方式不同,分為理               財顧問    服務和
                                     283
                        綜合  理財服務       。

                          1.   理財  顧問服務


                            指商業銀行      向 客戶提    供的  財 務分   析 與規   劃 、 投資建    議、個人     投資產品
                        推介  等 專 業 化 服務。商業銀行為           銷售  儲 蓄 存款   產品  、信貸    產品   等進行的    產
                        品 介 紹 、 宣 傳 和 推介    等一  般 性業務    諮詢  活動,不屬於理         財顧問    服務。在理
                        財顧問   服務活動中,        客戶  根據商業銀行       提 供的理    財顧問    服務管理和運用        資





                        281  參閱劉新  軍,對  商業銀行  個人理  財業務法律風險的思考,現         代經濟(現代物業下半月刊),
                         2009  年  06  期,頁  132  。
                        282
                         參閱《   商業銀行   個人理  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         2  條。
                        283
                         參閱《   商業銀行   個人理  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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