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6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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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 人確 認 筆錄無 誤 後,應當 簽 名 或者 蓋 章;調查人員 也 應
當在 筆錄 上 簽 名。
第二十五條 調查中需要進一 步 核 查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 或
者 其 省 一級派出機構的負責人批准,可以查 閱 、 複 製 被 調查
物件 的 帳戶 資 訊 、 交 易記錄 和其他有關資 料 ;對可 能 被轉
移 、 隱 藏 、 篡 改或者毀損 的 檔 、資 料 ,可以予以 封 存 。
調查人員 封 存 檔 、資 料 ,應當會同在場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
查 點 清 楚 ,當場開列清 單 一式二 份 ,由調查人員和在場的金
融機構工作人員 簽 名 或者 蓋 章,一 份 交 金融機構,一 份附 卷
備查。
第二十六條 經調查 仍 不 能 排 除 洗錢 嫌 疑 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 偵 查
機關報案。 客戶 要 求將 調查所涉及的 帳戶 資金 轉 往境 外的,
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 採 取 臨 時 凍
結措 施。
的資金,
偵 查機關 時 接到 報案後,對 否 繼續凍 已 依照前款規定 偵 查機關 認 為需要 凍 結 繼續凍 結
臨
時
結
決定是
。
應當及
結措
凍
的,依照
凍
除 凍 結 。
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通 結 的,應當立即通 刑 事 訴訟 法的規定 知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 採 取 知 金融機構解 施; 認 為不需要 繼續
臨 時 凍 結 不 得超過 四十八 小 時 。金融機構在 按 照國務院反洗
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 求 採 取 臨 時 凍 結措 施後四十八 小 時內 ,
未接到 偵 查機關 繼續凍 結 通 知 的,應當立即解 除 凍 結 。
第五章 反洗錢國際合作
第二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 締 結或者 參 加 的國際條 約 , 或者按 照 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