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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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  管在改革開放過程中,經              濟 與金融    皆 快  速成  長  , 卻  也 累 積相當   龐  大
                      的  不良  金融資產。       至  2001  年  底  ,  四 大國有  獨  資商業銀行的        貸款   總  數  為

                      70,000  億元  ,其中   不良  貸款   就有   17,656  億元  , 佔貸款   比重   25.22%  。據大陸
                      相關  單位調    查  , 不良  貸款   中 約  有  6,000  多  億元  將  成為實  際 損失  ,  佔 全體  貸

                      款 的  8%  。
                          除了   殘留  在 帳 面上的     17,656  億元  不良  貸款  ,加計已於       2001  年  6  月底  之

                      前陸  續 由 四 大 「 資產管理      公司」    承 接 的   13,939  億元  ,大陸銀行所承        擔 的 不
                      良 貸款   , 著 實 令 人 耽憂   。

                          若  以商業銀行承作各種           貸款  ,可   賺取  平  均 約  2%  至  4%  的 「  加 碼  (  相當
                      於 毛 利  ) 」比  較 , 不良  資產  不但   腐蝕  了商業銀行的        全部  經營   績效  ,  帶給  銀行

                      的 「 資金成本包       袱 」更不容忽視       。


                      (一)大陸不良金融資產形成之因素

                           1.   在經  濟 發展期中,    透  過 「  銀行  低 利  貸款  」和「   貸款   不  還 」 的方式,

                             變  相 支撐  國營企業的       「  經營  績效  」 , 甚至   彌補  國營企業的       虧損  。等
                             於是   把 改革開放前,政         府 對國營企業的        「直接   補貼   」  ,在改革開放

                             後,  推  化 身為  濟 「 金融  補貼  」 。      重  複  建  設  或不  當投資,造成國營
                             在
                                         發展過程中,出現許多
                                    經
                                  動
                           2.
                             企業
                                      彼 此 間的
                           3.   國營企業  虧損  。    無擔   保授  信 ,造成    不良  債 權 ,導   致虧損    。
                           4. 1980  年 代 末 期 起 ,各  省 市 為 配 合 政策,大      量 發展   「 城 鄉 企業   」  ,地
                             方政   府 為了   達 成 「 搞  企業  」 與  「  招 商 引 資 」  的本  位 實  績 ,對金融機

                             構進行過多的行政          干 預 ,造成銀行       不 當授  信情況嚴重      。
                           5.   企業  債 信 的 評估  機 制不  成  熟 , 「 授  信者」   難  以有  效評  定 借款   人之  債

                             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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