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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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本國銀行陸 續 改 制 之外,大陸也開 始 允 許外資銀行由 「 代表辦 事
處」 升 格 為分行。然而 至 1993 年 止 ,外資銀行的經營 範圍侷 限 於 只 能對外
資企業 和 外籍 居 民 提供外 匯 業務。
在這 段 時間內,大陸的金融逐步 走 向法 制化 。 但 是, 基 本上 仍 由行政
手段 操 控 金融 活動 。
二、外匯調劑
此 時期的外 匯調 劑 業務,已 允 許 「 留 成 額 度的有 償交 易」 ,而 非僅限
於現 匯 交 易 。 1985 年,深 圳 外 匯調 劑 中 心 成立, 隨 後,各經 濟 特 區 也相 繼
成立了外 匯調 劑 中 心 。
1986 年 起 ,各經 濟 特 區 的外 匯調 劑 價格 ,可由 買賣雙 方自行 議 定。
1988 年 3 月 起 ,在國 家 外 匯 管理局的 統 一管理之 下 ,各 省 、自 治 區 、
直 轄 市 、經 濟 特 區 和沿海 主要開放 城 市 ,陸 續 建 立外 匯調 劑 中 心 , 北京 並
成立了 全 國外 匯調 劑 中 心 。同時,大陸 取消 了對外 匯調 劑 價格 的 限制 , 允
供需
許外 匯調 劑 價格 9 月 ,上 海 成立 決 定。 劑 公 開 市場 ,實行會員 制 、 競 價
由 市場
1988
第 一 家 外 匯調
年
圳
、
、深
廈
門
繼
成
城
青島
等
此
交
和
公 開 市場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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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從 集中 。 清算 。 年 後, 月 起 , 允 許 個 人所 持 有的外 市 也相 匯 ,也能參與外 成立了外 匯調 匯調 劑
劑 。
由於 調 劑 市場 的 調 劑 匯率反 應了 市場 供需,與 官 方的 匯率 呈現極大差
距 ,同時,因為地 域 不 同,各地的 調 劑 價格不 一 致 , 此 時大陸對外 匯 資 源
的有 效 配 置 ,產生許多 異 常 現 象 與 弊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