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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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至 2006 年 12 月底 ,外資銀行 獲准 經營的金融商 品 超 過 100 種。
2003 年 12 月 銀監會 頒 布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 股 中資金融機構管理 辦
法》,為外資入 股 中資銀行開 啟 了大 門 。 該辦 法於 2003 年 12 月 31 日 起 實
施。同時銀監會 又 獲得 國務院的同 意 , 將單 一外資機構入 股 中資銀行的 最
高 比例 由 原 來 的 15% 提 高到 20% 。
在入世與開放外資銀行的過程中,大陸對銀行業的監理機 制 也 做 了同
步 調整 ,以因應 日 新 月 異 的金融商 品 、提 升 本地銀行對外 來 競 爭 者 的 競 爭
力 、 控 管 跨 境授 信 的風險,以及 建 構出 足堪 與國 際 金融環境 互 相 配 合 的監
理 制 度。
二、銀監會的成立與大量制定銀行監理法規
大陸在 2003 年 4 月 28 日 成立 「 中 華 人 民共和 國銀行業監 督 管理委員
會 ( 簡 稱 銀監會 ) 」 ,其 英 文名稱 為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
英 文 簡 稱 為 CBRC 。銀監會與保監會、證監會、中國人 民 銀行、國 家 外 匯
管理局 銀監會 位階 平行, 監 都 是 直接 隸 屬 於國務院以 下 的 單位 、 信 託 投資 公司 以及其
。
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
負責
督
公司
他存款類
健 運 行。
維 護 銀行業的
,除了
完整
建
構金融分業監管的
銀行
人 民 在銀監會從中國人 的金融機構,主要的任務在 。 此次 分 民 銀行 ( 中 央 銀行 ) 拆 出之前,銀行業的監理由中國 合 法與穩 框 架 之外,也 被
拆
負責
普遍 認為是中國大陸 試圖 加 強 中 央 銀行 貨幣 政策 獨 立 性 的 舉 措。
目 前銀監會的 辦 公 地點有兩 個 ,一些 部門位 於外 北京 市 西 城區 金融大
街 附 近 的成方 街甲 33 號 , 另 一 部 分在 東 城區 工人 體 育 場 西 路 1 號 。
從 2003 年銀監會成立後 到 2006 年年 底 間,銀監會大 量 頒 布 各種監理
法規,這些法規 涵蓋 了銀行業的機構管理、資本監管、業務監管、風險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