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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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保證與其有    代  理關係   或 類似  業務關係的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有                  效 的  客
                             戶 身分識別,並可從          該 境外金融機構        獲得  所需的    客 戶 身分資    訊 :

                           5.   必須  在規定的期    限 內,妥    善 保  存客  戶 身分資    料 和  能 夠  反 映 每筆  交  易
                             的資   料 資 訊 、業務    憑 證、   帳 簿 等相關資     料;

                           6.   向中國  反洗錢   監  測  分析中   心 報告   人  民幣  、外   幣 大  額交  易和   可  疑  交
                             易 ;

                           7.   按 照  中國人  民  銀行的規定,     報送   反洗錢統     計  報 表 、資  訊 資  料 以及  稽
                             核 審 計 報告    中與  反洗錢    工作有關的內       容 。


                          中國人    民  銀行及其分      支  機構,根據      履 行 反洗錢    職  責 的需要,可以       採  取

                      下 列措施進行      反洗錢    現 場 檢 查 :
                           1.   進入金融機構進行       檢 查 ;

                           2.   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                   檢 查 事 項 作出    說 明 ;
                           3.   查 閱  、 複  製  金融機構與   檢  查 事  項 有關的   檔  、資  料  ,並對可能      被轉

                             移 、 銷 毀 、 隱匿    或 篡 改的   檔 資 料 予 以 封 存 ;
                           4.   檢 查 金融機構   運用  董 電子電  、  高 腦 管理業務資  談 料 的系  統 ;           履  行

                                                      級
                                               事
                             可以與金融機構
                                                        管理人員
                           5.
                                                                      ,要求其就金融機構
                                                                    話
                                      件
                             對可
                           6.   反洗錢義  疑 案  務的 ,可以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 重 大 事 項 作出  說 明 ;    說 明 情況  ;  查
                             閱  、 複 製 被調   查 的金融機構      客  戶  的 帳戶  資 訊  、 交 易 紀  錄 和 其 他 有關
                             資 料;   對可能    被轉  移 、 隱 藏 、 篡 改 或 毀 損 的 檔 、資     料 ,可以    封 存 。

                          金融機構      違 反 本規定    者  ,由中國人      民 銀行  或  其地  市 中  心支  行以上分     支
                      機 搆  按 照 《  反洗錢   法》規定進行        處 罰;   並 視個  別  情 形  , 建議  銀監會、證監

                      會 或 保監會    採 取 下 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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