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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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市場交易實務           31





                                                 第二節  遠期外匯市場




                             一、遠期外匯的定義與種類


                                  所 謂 「遠期外匯」是         指 「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時日或一                      段
                             特定期    間  內,  依 照 事 先 約定的匯率買賣約定數量外匯的契約」,而所                         謂

                             的「未來」      必須   在 訂 約日以    後  的  2  個營業  日以上。通常在銀行          間進   行的
                             遠期外匯交易,因為雙方均有相                 當良好    的 信 用,所以     並  不需要   履  約  保證

                             金。換    句話  說  若 為銀行與     客  戶間  的交易,    則 客  戶 不管是買方或賣方,           依

                             客  戶信  用  狀況  可能  須 提供   訂  約本金一定成數的         保證  金,但    信  用條件   極佳
                             的  客  戶則  不需要   保證  金,所以遠期外匯契約與其他衍生性商品的交易一
                             樣 ,  都 具有「遠期交       割 」及「   槓桿   作用」兩大特色。

                                  市場可以    根據   契約期   間  的  單  位 與交  割 方式而有    3  種 產 品 型態  ,  茲 分

                             類 比  較說明如    下:


                             (一)「整月的遠期外匯」與「畸零日的遠期外匯」

                                                                                    6

                                                                                         見
                                                1
                                                                                     不多
                                                         以上的遠期外匯契約,
                                                     (
                                                       )
                                          長達
                                  甚
                             易,   契約期 至  還  間  以  3  至  6 年 個月  含 者  居  多,不過也有  3  個月  內及 是  並  個月  以上的交 。期  間
                                        有
                                                                               只
                             若  為以  月  為  單  位  的遠期外匯交易稱為「         整月  的遠期外匯」        (Even Dates  ,
                             也稱為     straight-dates)  , 例 如 : 1  個月  期、  3  個月  期及  6  個月  期的遠期外
                             匯
                                日的遠期外匯」

                             零  ;  期  間若非  以  整月 (Odd Dates)  為  單  位  ,  例  如  :  1  個月又  10  天  的交易,  則  稱為「  畸
                                                         。
                                                                                             明  確  的
                             (二)「指定到期日遠期外匯」與「任選到期日遠期外匯」
                                                                                         個
                                             乎
                                    本上,幾
                                  基
                                                           交易行為中,雙方一定會有一
                                                         業
                                               所有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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