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1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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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金融商品評價理論              361





                             (一)    B-S  模式的的使用限制

                                  當我們利用      B-S  模  式來計算   選擇  權的  價 值  (Value)   時,  通 常會發現它

                             與交易所     掛牌  的  選擇  權 價格   (Price)   並 不一樣,其中可能的原因是我們在

                             計算
                                                      以外,
                                    除
                                                 錯
                                                    誤
                                                                 權
                                                                                       可能有以下
                             錯  了,  價  值的過程中發 了上述這  類 生  錯  誤  ,例如:  選擇  價格波  價 值與 動率  價格  (Volatility)   間的差  異  或  股  價  被  印
                             三  種 類 型  :
                                  1.   價 值是正  確 的,但   價格偏   離  市場  。

                                     當
                                                             利可
                                                市場
                                       價格偏
                                              離
                                  3.  2.   代  入  B-S  模  式的  變  數發  過 生  錯  誤  。     速使市場  回  復  均  衡  ; 使 用的  變 數
                                                                 迅
                                                      透
                                                    時
                                                           套
                                     ( 尤  其是  Volatility  的  估 算 )   若發  生 錯 誤 均可重新  估  算,最大的  問題
                                           的
                                                           動率,不同的
                                                  的
                                     仍 在 標  數的  資產 擴  大應可改  價格波  善  這種現  象  。    人  求算出來的可能不同,但
                                         本
                                     從樣
                                  以下  探 討的是     B-S  模  式中所  做 了 部 分不合理假設,對          選擇  權 價  值的
                             計算所    產生  的  影響  , 並且   對  投資人   的  避  險產生  何種意   義  。其  基本  假設   共
                             有以下    七  項:  (1)   股票  價格變  動程度為已知,       且  不會改   變 ;  (2)   短  期利率
                             不會改
                                                                 投資人
                                                     本變
                                                          )
                                                                       可以單一利率
                                               持
                                                           充
                                     投資人
                                                                                      (5)
                             出;   (4)   變   (  即假設  出 售股票  有成  所得  將 ;  (3)  份 運 用,  並將取  得 報 償;  無  限借  股票  入或 交易  貸
                             與  選擇  權交易均     無  交易成  本 ;  (6)   投資  的  股票  不發  股 利,  選擇  權在  屆 期前
                             不可   提 前 履   約;  (7)   在 選擇  權  存 續期間內,  股票  公 司 不會被接收。       資  分別
                             說明如下:
                             (二)股價波動率變動的影響

                                                               變
                                        股
                                  事 實上  尤  其  選擇  權處於「  並非 深  度  價  外」  的,這個  事 實對一些  選擇  的狀態時, 權有  極  大
                                               動率
                                                          遠不
                                                        永
                                           價波
                                    ,
                             的
                                影響
                                                                  (far out of the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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