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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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假 設 甲 銀行 基 於 避 險需求, 決 定利用遠期利率協定做為工具,於是
在 2001 年 10 月 16 日利用 路透社 的全球交易 系統 或 透 過 電 報交換發出 電
文, 向 倫敦或其他金融中心的同 業詢 價 :
甲:
(
報價
乙: 1X4 USD FRA FOR 10MM USD ( 詢價 ) )
4.75-4.80
甲: I BUY (or 4.80) ( 成交 )
乙: TO CONFIRM I SELL 1X4 USD FRA FOR 10MM USD TO YOU
FIXING DATE 09NOV2001 SETTLEMENT DATE 19NOV2001
( 確認 )
甲: ALL AGREED THKS BIBI ( 同意 )
整個 「 1 ×4 USD FRA FOR 10MM USD 」 詢 價的 電 文包括以 下 三大部分 :
涵蓋
1.
到
後 , 期 間: 「 1×4 4 個月後 」即契約 。 涵蓋 期 間 為 4 個月 , 清算 日為 1 個月
期日為
2. 訂 約本金 : 即為 1,000 萬 美元。
3. 參 考利率 : 即為 1 個月後 的 3 個月 期倫敦銀行同 業拆放 利率,此
項
否則 雖未在 均以此為 電 文中說明,但 準 。 依 市場 慣例 , 除非 特 別 約定 參 考利率,
4.75 %在 乙 銀行 ( 報價行 ) 的 立 場來 看 為「買 入 價」, 4.80 % 則 為「賣
出價」。不過利率是一種 無形 的 東西 ,如 何 「買 入 」或「賣出」 呢? 或
許以「
,而他們
補
入 者」或「買 借入 」及「 入 者」 貸 出」的 會 收到資產 觀點 來 看 會 更 易了 都必須 解 。事實上, 支付一定的價金以 資產 的「 借
都
償 「 貸 出者」或「賣出者」,前者 當 然是 希望補償 的 代 價 愈低愈好;反
言
之, 意在 則 會 希望受補償 以 4.75 的 收益愈高愈好 向甲 銀行「 就 本 借入 而 」 3 , 乙 銀行的報價 1,000 表示 美
例
。
1
願
萬
期的
%的利息
個月後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