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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該資產,     至  於權利金的多      寡  須視契約期      間  的長短、現行利       率水準    以及對
                       「 違 約條件」的定義而定,所以,其功能                   幾乎  與信用交換一       樣 。



                       四、信用連動債券


                           第  四大類的信用型衍生性金融商品是將單                    純  票債券的    還  本付  息  與  某

                       個  「信用指數」       (  而  非  價格風險  )   相 結合,所以這種商品       也  被稱為是「結
                       構 性 證  券」  (Structured Note)  ,它  又  可分成「  違 約 證 券」  (Default Notes)  、

                                         (Spread-linked Notes)
                                                                             券」
                                                              以及「槓桿
                                    券」
                       Notes) 「信用價  。「  差證 違  約 證 券」是一種付  息還  本與  某項  信用指標有  式證  關  的債券,  (Leveraged   反  而
                       與 原發   行  主體  的信用條件     沒  有 太 大 關係  。
                           目前在國際金融市場上             便 經 常會  有這種    證  券出現,最     常  見的是許多

                       信用
                                                                      盧森堡
                                定期
                                                                            分行
                                                           國東方銀行
                                       單
                       的可轉  評等 讓  極  佳  的國際性銀行,在市場   (NCD)  ,  例如  :  法  發  行一種與  拉丁  美  洲  國  家  信  相關聯
                                                                                 便發
                                                                                     行一種
                                    存
                       巴西  國  家 信用風險有      關  美元  NCD  ,期  間  約為一年,利       率 約在   7%  左右,
                       在 正常   條件下,東方銀行一年期的              NCD   不可能   支 付這   麼 高的利   率 ,但投
                       資
                                                           回本
                                               制
                                             管
                         到
                                                                              券
                       等  者  買入這種  度  證  券後,  若  未來到期時 後 才  能  拿  巴西實施外匯  息  ,所以這種  管理  制  ,投資 等  於是承受 者  必須
                                    放寬外匯
                                                                            證
                            巴西再
                       了 巴西   的國  家 信用風險,而利        率訂  在   7%  是  否 合理  呢?就  必須視投資人對
                       巴西  未來   展望  ,以及市場      相同  信用條件下的利        率水準    。
                                         約定的信用指標的變化有
                              還
                       與到期  至  於「信用價 本與  某項  差證  券」與「信用價     差  交換」極為類 關  ,所謂的信用指標可以是  似  ,  亦即  其利  息
                       單一標的     物  信用價   差 的變化,     也  可以是兩    個  標的  物間  信用條件的      消  長,
                       甚  至  一  個  投資  是將信用指標的變化 組  合的  平均  信用價  差  的變化  也  可以  作 為信用指標。「槓桿  證  券的  還  本付  息
                            券」
                       式證
                                                                        為該
                                                               倍
                                                      乘
                                                        以一定
                                                                 數,
                                則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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