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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二、信用交換合約
「交換類」的信用型衍生性金融商品,基本上 共 有所謂「 總報酬 交
換」 (Total Return Swaps) 、「信用交換」 (Credit Swaps) 以及「信用價 差
SWAP
交換」
用風險連結而成為與選擇權合約接 (Spread-linked Swap) ,雖然這 近 些 商品都稱為「 有風險與 報酬 不對稱特性的金 」,但因與信
具
、
融產品。
(一)總報酬交換
所謂「 總報酬 交換」是由交換雙方的 甲 方, 同意 在到期日將 某項 資
產的「 總報酬 」 支 付 給另乙 方,而 乙 方 則 定期 支 付 浮 動 式 的利 息 ( 由雙方
約定 ) ,所謂「 某項 資產」可以是 個別 的債券或 某筆貸款 , 也 可以是任何
信用
利得或損失,且並不 工具 的 組 合 ; 而特 保證 別 必須 正 強調 的是「 標的資產 總報酬 發 」包括利 違 約時, 息 所得與資本 必然
值,
總報酬
若
生
是
會 是負值,果 真如此 , 乙 方 除 定期 支 付利 息外 ,到期時 還 必須 補貼 「負
的 報酬率 」 給甲 方。由於 整個 交換過程並 沒 有本金的交 割 ,所以 具 有槓
桿的效果,
於是
他等
有付出本金
)
,買進標的資產。
產 ;就乙 方來說, 就甲 方來說, 他 是 支 付利 息 ( 沒 收 到 浮 動 式 利 息 , 放空 100 % 標的資
所以, 總報酬 交換為一種可 讓 投資人不必 實 際買賣資產 就 可 獲 得現
金 流 量的一種金融 工具 。基本上, 總報酬 交換的性 質 類 似 於債券或 放
述
,但
款
。投資人可能基於下
交換:
資產的市場
1. 屬 於 表外 交 易 流 動性不 佳 , 總報酬 交換可提供投資人 的 原 因 參 與 總報酬 參 與 放款 市場
更有效的管 道 。
2. 投資人可能不能 決此問題 。 直 接 購 買 某些 高 收益 債券,但 藉 由 總報酬 交換可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