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P. 257

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247






                             一、信用遠期合約
                                  首先介紹「遠期合約類」的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它雖然比「交換

                             類」及「選擇權類」的商品更晚出現,不過卻是最為簡單的一種新商

                             品。一般遠期合約是買方承諾在未來特定時日,以特定價格買入特定數
                             量的特定商品,而且買賣雙方都負有履約的權利與義務,將這種精神應

                             用在信用風險的遠期合約時完全適用。
                                  所謂的「特定商品」可以是任何雙方認可的債券或信用指標,買賣

                             雙方可以
                                               定價格與當時標的
                                                                                         目本金
                                                                   市場價格之
                                           先
                                        原
                             時,只須用    採  用  實質 預  交  割  與現金  淨額清算  物  兩種,當雙方選擇現金  差額乘  以  名  淨額清算  即
                             可。從    另外角    度來看,這種遠期合約是             針 對標的信用資產價          差  的變化而
                             來的,賣方可以它 違  約風險了。     通常  被用來  鎖住  利  差  ,當然買方   就 必須承    擔  標的資產
                             的



























                                            圖  6-1    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基本類型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