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9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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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249
3. 投資人可 獲 得資產的所有 收益 。
4. 投資人不必 持 有 至 到期日,而可在短期 間內獲 得所有的 收益 。
5. 投資人可 創 造資產 組 合。
投資人不必付出期 初款項就 可交 易 ,可 享 受槓桿效果。
6.
而 總報酬 交換的買方 則 是基於下 列 理由:
1. 欲降低 信用風險 部位者 ( 通常 為銀行 ) 可不 需 賣出資產 就 可 達 到效
果。 總報酬 交換不 需 要 放款文 件的移轉及 財 務 記錄 ,銀行可 維持
2. 客戶 資 料 的 機密 款 性。 此工具放空 資產, 同 時可不用 列 入資產負
總報酬
人可用
交換付
債 表中 。
(二)信用交換
所謂的「信用交換」 也 被稱為「信用 違 約交換」 (Credit Default Swap,
CDS) , 則 是 甲 方在契約 起 始日時 支 付 予乙 方一 筆 「 違 約權利金」 (default
premium) ,在到期日 若 標的資產 發 生 違 約時, 乙 方必須 支 付本金損失的
部
所以市場 分 予甲 方,所以,這種交換契約的精神 稱為「 違 約選擇權」 (Default Options) 十 分類 似 一般的選擇權契約, 或「 違 約賣權」
又
(Default Puts) 。從風險的 觀點 來看,信用交換與 總報酬 交換最大的不 同 在
於信用交換所移轉的只有「 違 約風險」,而 總報酬 交換 除 了 違 約風險之
外
尚
發 , 還 包括到期時資產價格變動的風險,以及到期日標的資產信用狀況 未到 違 約的狀況 ) 的信用價 差 風險, 亦即總報酬 交換是一種
生變化
(
將資產的 總 經 濟 價值移轉的 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