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0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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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例如:自      2003  年  第  四 季 起 ,由與   美  國 經濟  面  臨  雙  赤  字 的結構性  難
                       題  ,亞  洲經濟   則在低    估 的 匯  率  政  策下  ,對外出   口  的 增 長 抵銷   國內  需求   的

                       不  足  ,於是  美  國以政治    手 段  要求  對  美  出  超  的國  家 的 貨 幣 必須  升  值  ,此  舉
                       也  使新  台幣升   值  的 預 期 心 理  瀰漫  台  灣  匯  市,  連  帶 使得  未來  擁 有  美元  收  入

                       (  此時  美元  為多  頭  部位,  新  台幣  為  空  頭  部位  )   的國內  筆  記  型  電腦  大  廠  股價
                       受到  波  及,所以此時出        口 商  可以  採取  買 進 「 USD PUT/TWD CALL     」來規

                       避  新  台幣空   頭  部位的風險。當          然  也有一    些廠   商  是  採取  賣出「    USD
                       CALL/TWD PUT    」以  收 取  權利金來    抵銷匯兌損失       的 做法   。

                           就風險    暴 露  程  度的  角  度來  看 ,買入買權的避險方式在市場未                如  預  期

                       上  升  時,則會多一      筆 權利金    支 出,這也是最大的          極限  ,但  若  以賣出賣權
                       的方式,     通常  避險者會以承受對方部位的方式                 完  成交易,    表  面  看起  來似
                       乎  剛  好  彌  補  了  即  期的  空 頭 部 分 ,但是市場  下  跌  幅度  夠 大時,   採  行後者的

                       方式  將  會  增 加 很 多  支 出。  (  請 參閱圖  5-8  避險交易的   報  酬 型態  )



                       三、價差性操作




                                                                                 月
                                                                           同
                       外 匯  「價 有所謂「買賣價 差  」  (Spread)   在金融市場 」  (Bid-Offer Spread)  上  的  意  義  非常 ;  廣  泛  ,  例如: 到期  買賣證券或 份 的期  貨
                           間
                                                                    買賣不
                                             差
                       合  約也會有價      差  存在  ;  在  固  定  收  益證券的  領域  裡,不    同  到期日但「品
                       質  」  相同  的證券,其     殖 利 率間   的  差異  也  稱  為價  差 ,所以價   差  用在不   同地
                              義並不
                                       相同
                       方,
                            意
                       大或  縮  小  , 自然  盡 也可以成為交易的標的。  。但是,「價  差  」會     隨  著金融市場  條  件的  變  化  而擴
                           當  我們  將 價  差  視  為交易標的時,應        該注意   價  差 必須是   兩  種性  質  接  近

                       的金融  差將  商  品  間  的「價格  縮 差異  , 」,因為其性 能  採取  適  當的 質  相  近 讓 我們  可以  合  理  預  測  其
                                                                      。所以,選擇權的價
                       價
                                                                                          差
                                                  俾
                                             小
                                                                 策略
                              在未來擴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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