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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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況 分 成 二 大類 :
(一)即期為多頭部位
當 即 期為多 頭 部位時,避險者 擔 心 未來 若 市場價格 下 跌 會發生 損
失 ,則可 採取 買入賣權的方式來規避風險,因為當市場 果 真 下 跌 時,買
入的賣權會發生保 護 作 用, 讓 避險者仍 得 以 原 約定 較高 的履約價格出 售
即 期部位,不致發生 跌 價 損失 。 另 一種方式則是 採取 賣出買權,因為買
權的買方斷不會用 較高 的履約價格來 執 行買入資產的權利,所以,賣方
會有一 筆 權利金 收 入,這 筆 收 入便可 拿 來 彌 補即 期多 頭 部位的 跌 價 損
失 。
例如: 2003 年 6 月底 , 美 國 FED 將 隔夜 聯 邦 資金利 率 降為 1.0%
後,金融市場 判 讀 利 率 已至 底 部,到了 2004 年初 FED 主 席 格 林 斯 班
(Alan Greenspan) 也 暗 示低利 率 政 策即將 轉變 , 導 致全球利 率上 揚 ,國內
10 年期公 債 也在 半 年 之 內由 1.40% 大幅 翻 升 至 2.90% , 幾乎 宣告 債 券 空
頭 市場已 經 來 臨 ,所以 許 多外 商 銀行 推 出以指標 債 券為標的的賣權 合 約
出 售給 國內 各 金融機構,以保 護 手 中 握 有的公 債 部位免於遭受 跌 價 損
失 ,
很 顯 然地 ,這 兩 種 掩 護 多 頭 部位的避險方式也有不 同 的風險 暴 露 程
度,當市場價格不 跌反升 時,買入賣權的避險方式會等於 增 加權利金 支
出, 使得投 資 組合 的 總 報 酬 降低,但 頂 多 只 是 限 於權利金 支 出 ; 但是 若
賣出買權的方式避險,則 通常 避險者會以 即 期部位履行交割義務, 表 面
上看起 來似 乎 也 沒 有 什 麼損失 ,但是當市場 上 升 的幅度 夠 大時, 採 行後
者的方式 將 會「 少 賺 」 很 多。 ( 請 參閱圖 5-8 避險交易的 報 酬 型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