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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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況 分 成  二  大類  :

                       (一)即期為多頭部位


                           當  即  期為多   頭  部位時,避險者        擔  心  未來  若  市場價格    下  跌  會發生   損

                       失  ,則可   採取  買入賣權的方式來規避風險,因為當市場                      果 真  下  跌  時,買
                       入的賣權會發生保          護 作 用,   讓  避險者仍    得  以  原  約定  較高  的履約價格出      售

                       即  期部位,不致發生         跌 價 損失   。  另  一種方式則是      採取  賣出買權,因為買
                       權的買方斷不會用          較高  的履約價格來        執  行買入資產的權利,所以,賣方

                       會有一    筆  權利金   收  入,這   筆  收 入便可    拿  來  彌  補即  期多  頭  部位的  跌  價  損

                       失 。
                           例如:    2003  年  6  月底  , 美 國  FED  將  隔夜  聯 邦 資金利   率  降為   1.0%
                       後,金融市場        判  讀 利  率  已至  底 部,到了    2004  年初   FED  主  席  格 林  斯  班

                       (Alan Greenspan)   也 暗 示低利  率 政  策即將   轉變  , 導 致全球利     率上  揚 ,國內

                       10  年期公   債 也在  半  年  之 內由  1.40%  大幅  翻  升 至  2.90%  , 幾乎  宣告  債 券 空
                       頭  市場已   經  來  臨  ,所以  許 多外  商  銀行  推  出以指標    債 券為標的的賣權        合  約

                       出  售給  國內   各  金融機構,以保        護  手  中  握  有的公  債  部位免於遭受      跌  價  損
                       失 ,

                           很  顯 然地  ,這   兩  種  掩  護  多 頭 部位的避險方式也有不         同 的風險    暴  露  程
                       度,當市場價格不          跌反升   時,買入賣權的避險方式會等於                 增  加權利金     支

                       出,   使得投   資  組合  的 總 報 酬  降低,但     頂  多  只  是  限 於權利金  支 出  ;  但是  若
                       賣出買權的方式避險,則             通常   避險者會以      即  期部位履行交割義務,           表  面

                       上看起    來似  乎  也  沒 有 什 麼損失   ,但是當市場       上  升 的幅度   夠 大時,    採  行後
                       者的方式     將 會「  少  賺 」 很 多。  ( 請 參閱圖   5-8  避險交易的    報 酬 型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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