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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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市場交易實務 183
法 即 時 籌足 時,便會被斷 頭 ,此時 帳 面 上 的 損失 就會實 現 。這種
逐 日 清 算的制度,雖 然 可以降低交割風險,卻會對 投 機者 造 成融
資風險。選擇權的權利金則是 固 定的,不會在市場 往 不利方向 變
動 時被 要求 增 加權利金,就 像 今 天 在 菜 市場買 進 一 斤 10 元 的 白
菜 ,到了 明天如果 價格 漲 到一 斤 50 元 ,也不會有人向 你 要求補
足 40 元 的 差額 ,當 然如果明天白 菜 價格 跌 到一 斤 5 元 時, 我們
也不能 要求 對方 退回 差額 。
4. 在交易制度 上 ,期 貨合 約的買賣雙方 都 須 支付 保證金,而在交易
所 上 市的選擇權則 僅 對賣方 收 取 保證金,並且也 採 逐 日 清 算的方
式來計算所應 維持 的保證金 額 度,這是為了約 束 賣方,以保證其
履行義務。在 店頭 市場交易的選擇權則 完 全是一種 信 用交易, 尤
其是銀行 間 的交易,賣方 幾乎 是以 自己 的 信 用 充 當保證金,不 需
支付現 金保證金,這是期 貨 與選擇權在交易制度 上 的不 同點 。
第二節 利率選擇權
一、產品簡介
所謂「利 率 選擇權」是以利 率 為標的 物 的選擇權,選擇權的 持 有人
付
,選擇權的
損失僅
先約定的利 出權利金來 率 取得 權利,有權利但無義務在特定的期 持 有人也可選擇不 執 行此權利,而最大 間 內來 取得 一個事
為權利金的部 分 。最 常 見 的利 率 選擇權 通常 可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形 式 : 「利
率上限 」 (Cap) 、 「利 率下限 」 (Floor) 、 「利 率上下限 」 (Collar) ,說 明如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