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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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8 銀行海外地區委外及內部稽核委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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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的責 任上 ,應 該 審慎考量 現 行及 預 期 的業務風險。為了 清楚 區
隔 委外供應者的責 任 ,銀行應 該 有一 套 採委託 書 (engagement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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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 書 面 契約, 此一契約一般包 含下 列 條款 :
1. 定義 在契約 下雙 方的 期 望 與責 任;
說明
提供及
任
,例如,
資訊的責
受
3. 2. 設 定 稽核 範圍 接 、 頻率 、 費 用、及委外供應者應執行的工作 報 告 銀行董事會或稽核委員 ;
會、高階管理人員、及稽核經理人有關委外契約 規範履 行 報 告 的形式與
頻率 ;
4. 建 立 變 更 委外契約 條款 內容的 程序 , 尤 其是在發 現 重大缺失時,
大稽核工作,以及有關契約
擴
5. 聲明 稽核 報 告 是銀行的資產,並 終 止 及契約未能 且 明 訂 履 行的 條款; 底稿 的所有權 屬
相關工作
銀行或委外供應者, 假 如 屬 委外供應者時, 當 銀行 需 要時,委外供應者
要能隨時提供工作 底稿 的 影 本,而 且 經銀行核 准授 權的人員可 合 理 且 即
時的取得委外供應者 準 備 的 底稿 ;
委外供應者工作
訂
若
電子
限
保
期
7. 6. 明 訂 內部稽核 報 告 及工作 底稿 底稿 存 的 存放 , 處所 是 ; 格 式,契約 通 常 要
明
要 求 委外供應者保有 該軟體 所有權,以供銀行或監理機關 檢 查人員在特
定 期 限 內 皆 可取得 該電子 底稿 ;
8. 聲明 委外供應者所提供的內部稽核服務 必須受 監理機關的 檢 查,
查人員可
以及監理機關
即時取得內部稽核
作 底稿 、稽核計 檢 畫 、及相關 被完 備忘錄 全 同意且 與 聯 繫 單; 報 告 與相關工
9. 聲明 任 何有關銀行的資訊 皆 要保 密;
10. 明 訂 仲 裁 、 調解 、或其他 手段 的 程序 ,以 解決爭 議,並 且決定
由 誰 承擔 由於失 誤 、失 職 、及 粗 心 造 成 損 害 結 果 所 衍 生的 費 用 ;
委外供應者並
員工
受
猶
或者行為 11. 聲明 如為管理者之一員或 不 能 扮演 雇 銀行管理者的功能、作管理 ; 及 決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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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的條款可比照美國會計師協會為銀行辦理 財務簽證所勾勒的標準條款,並與習慣用在
其他委外安排的契約條款是具一致性的,例如,有關資料處理及資訊技術的委外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