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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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8   銀行海外地區委外及內部稽核委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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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客戶  公  司  簿記  或有關會計      紀錄   與  財  務  報  表編製  服務  ;

                           2.   財  務資訊系統的      設  計及運用     ;
                           3.   評估或評    價  服務  ;
                           4.   對  交易移轉   出具公平意見          (fairness opinions  )  ;



                           6.  5.   提供正確   (actuarial)   決策  的  反饋  報  告   (contribution-in-kind reports)  ;
                                                     ;

                                                服務
                              精算
                           7.   擁  有  公  司管理的相關     職  能,例如,行為有如銀行董事、                    職  員,或
                       執行  決策   、監督、或       持  續性監督的功能          ;
                           8.   人  力  資  源  服務  ;



                               投
                           10. 9.   仲  介或交易 顧  問或  ;    資銀行服務  ;
                                           投
                                 資
                           11.  法律服務及      非  關  財  務  簽證  的專業服務     ;  或
                           12.  其他  公  開發行   公  司會計監督理事會           依  法  認定不合規定       的服務等。


                       (二)受聯邦存款保險法案中「年度的獨立查核及報告」所規範的

                              存款機構


                           每  一  受聯邦存款       保險  公  司  存款  保險   且總   資產在      10  億  美  元  以  上  的  存
                       款  機構   (  無  論是  否  為  公  開發行  公  司  )  ,  皆被  要  求必須  由獨立的會計      師  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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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  內部控制有效性管理的查核。                      該規範  提  出  被  銀行  雇  用的所    謂  獨立會
                       計  師  的資  格  ,係  必須   遵循美國會計        師協   會的專業      標準   ,並   且滿足證      管會

                       對
                         皆
                                                                                         機構係金
                                                                                    存款
                                                                            。
                       求  獨立性的要 必須  先經稽核委員會審  求  與  解釋  。  該  獨立性要 其獨立性後方得核  求  包括  非簽證  准  服務的 假  如  禁止  及服務  需
                                                    視
                       控之  子公   司,金控      公  司之外部查核人員           亦不   能  擔任存款     機構內部稽核委
                       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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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  2005  年修正的  12CFR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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