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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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國際監理與管理原則
                                                                                                       105





                       三、《高階管理安排、系統、及控制》手冊有關委外應注意

                            的事項


                           英國金融監        督  管理   局   (FSA  ,  2007b)   公布的   《  高階管理安排、系

                       統、及    控制   》  手冊  ,其中第      八  章〈委外〉對        包括   銀行在    內  的一   般平台    公
                          (common platform firm)
                       司
                                       3              提出一     般  委外要求       (general outsourcing
                       requirement)  ,     從  2007  年  11  月  1  日開  始  實  施  ,主要規定如下    :
                           1.   當銀行依賴委外供應者以持續性及適                     足  性地   代  為  執  行  具  重要性的
                       作業與服務       功  能  時  ,  必須  確  保  委外供應者已      採取合    理  措施   去  避免  過  度  增

                       加作業風險。對將有             損內部控制品質          ,及有礙英國金融監             督  管理  局  或歐

                       盟
                       業與服務 相  關監理機關依歐  功  能,皆不能委外。因為一  盟  的金融  工具市場  旦被  指令監 認  為是  督  銀行法令遵循的重要作
                                                                          具
                                                                            重要性的作業與服務
                       功  能出現   瑕疵   或  失  敗  ,將  顯著  損害   銀行持續履行法令遵循               義  務的能力、
                       財  務狀  況  、及  相  關作業與服務的          穩  健  與  永  續  經營  。  而  被  視為不  具  重要性
                       之作業與服務的          功  能有  顧  問  服務、法     律  諮詢、人員      訓練   、  保全   、  廣  告服

                                                                      市場
                                   化
                       務、及標準
                                             重要性的作業與服務
                           2.   假  如銀行將  服務的  具 購買   (  如  市場  資訊服務及  功  能或任何有關的業務委外,  價格  提供服務  )  。
                       銀行  仍  必須   對  自身  原有應履行的責任完             全  負  責,  且必須    遵  守  下  列條件  :
                             (1)   高階管理人員的責任           授  權  不能委外     ;

                             (2)   銀行對   客戶  的關係與責任不          隨  委外   而改  變  ;
                                  銀行在監理機關
                             (3)
                                  外  而  受  損害;  及    核  准  下  從  事委外業務應遵循之          條件   不能因委

                             (4)   其他屬監理機關         核  准從   事委外業務的         相  關  條件  ,也不應因委
                                  外  而免  除或更    改  。




                       3
                          一般平台公司包括建築互助會          (building society)  、銀行、投資公司,及符合《有關銀行、建
                        築互助會、及投資公司之審慎參考手冊》                  (  Prudential sourcebook for Banks, Building
                        Societies and Investment Firms  )   與其他如依歐盟的金融工具市場指      令規定所定義的公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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