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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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國際監理與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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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的  《  銀行之    暫  行審慎    參考手冊      》  及  2007  年公布的      《  高階管理安排、

                       系統、及      控制   》  手冊   中第    十  三  章〈作業風險         :   系統  暨  控制  〉為主     軸
                       (FSA  ,  2001a  ,  2007)  ,  而  歐洲  經濟區  的銀行不      必  適用  此  等  政策  ,  且若
                       屬銀行    集  團  內  成員  間  的委外,    部  分的  政策   也不適用。

                                                            2001a)
                                                         ,
                           中訂有銀行委外原則,
                                                                                    的重點主要
                       冊  》  英國金融監      督  管理   局   (FSA 惟偏  重於重要的委外。  在  《  銀行之  該政策  暫  行審慎  參考手  強
                       調銀行應     該  於  合  理  時間內   透  過  正  式管  道  通  知  監理機關委外計畫,並將於
                       委外  期間   發  生  的  問  題  通  知  監理機關  ;  監理機關也       希望   銀行能    夠  分  析  委外

                       對銀行本     身  整  體  風險、   內部   系統、及      控制   的  影響  ,銀行也應確         保  監理機
                       關可

                       責任。  隨    時取  得  必  要的委外資訊,並        且  確  保內部    及外  部稽核     可以   落  實  相  關



                       一、   2001  年《銀行之暫行審慎參考手冊》有關委外之規範



                           在英國金融監         督  管理  局   (FSA  ,  2001a)   所公布   《  銀行之   暫  行審慎    參
                       考手冊    》  有關委外的原則,主要              內容包括通       則、管理銀行與委外供應者

                       間
                                                 轉包
                       角色、 的關係、勞務標準  內部稽核  委外、及  協  定、緊急應變計畫、監理機關資訊的  契約等,以下將逐一予以介紹。  取    得、  稽核
                           1.   通  則。銀行應     該  在提出重要的委外計畫              時  ,於  合  理  期間內通     知  英
                       國金融監     督  管理   局  ,以  便  其可  考量該     項委外對銀行        潛  在的   影響   並提出關
                       心  ,  而且  是  採取  持續的監      督程序    ,並要求銀行提供進一步的資訊。                      無  論

                       委外供應者屬
                       求銀行高階管理人員     集  團  內  成員或外  負  責確  部  委外供應者,英國金融監  功  能  達到  一定標準,  督  管理 銀行系統 局  皆要
                                                         保
                                                           委外
                                                                                      且
                                             必須
                       及  控制  功  能可以    妥  適維持。     此  外,英國金融監          督  管理  局希望    由銀行高階
                       管理人員來       負  責  每  一重要的委外項        目  。
                           2.   管理銀行與委外供應者             間  的關係。銀行應         該  持續地監     督  及管理與
                       委外供應者之

                                                                                    業的
                       行應  該  要能確    間  的關係,以確        保做到 維持並  維持系統及 證  明其一  控制 具備專 的整  合  。  此  外,銀 、技
                                                                                         知識
                                        委外供應者能
                                                      夠
                                     保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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