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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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國際監理與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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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 在先 獲 得委外銀行的 同意後方 能 轉包 。委外銀行應確 保 委外供應者 同
意 其與 轉包商 的契約 條款 ,是遵 照 原先其與委外銀行 簽 訂的委外契約或
至 少 是不會與其 相 衝突 的。
原則 10: 監理機關應該要求委外銀行 建立 監理機關可由委外供應者處取
得相關資料的管 道 ,且監理機關依 國 家法令有對委外供應者
執行 實 地 檢查 的權利。
1. 委外銀行應致力確 保 它們 與委外供應者的委外契約 同意 監理機關
有 權取 得 相 關資訊,並依國家法令於監理機關 需 要 執 行其監理 功 能 時 ,
可以進行檢查,
利 。 包括 進 入 資 料 庫 並 取 得資 料 ,以及 給 予指 示 或 命 令的 權
2. 監理機關應 鼓勵 委外銀行可 藉 由委外供應者的外 部稽核 人員來確
保 監理機關可以 取 得 相 關資訊。
3. 監理機關應致力確 保 其對委外銀行發布的 命 令或指 示 是 被 確實 執
單位
行的,
業與服務可以 且 不與其他 順利 進行。 對委外供應者發布的指 示 相 衝突 ,以確 保 委外作
4. 鑒 於監理機關的 最終 責任是對整 個 銀行 集 團 進行監理,所以監理
機關應致力確 保 可 獲 得有關任何委外 程序 的細 部 資訊,因為在委外的過
程 中是有可能 破壞 整 個集 團 的 穩 定性。
該
海
監理機關
保
外委外供應者,委外銀行應
假
如委外予
,並
有資訊 5. 蒐 集 的 權利 , 包括 蒐 集必 要 文 件 與查 帳 的 權利 負 責確 且 與監理機關 具
檢查 權 的整 個 法 律 架 構是 相容 的。
6. 契約 終止條款 訂定 未符合 本節所提原則 時 ,銀行應有 權取 消 契
約, 尤 其是出於對有關監理及 執 行 權 的 捍衛 。
關風險的任何 7. 委外銀行應於委外前, 替代方 法。 考 慮與監理機關進行 商 議可以 減輕 委外 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