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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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則    5:   委外銀行應該制定政策以管理整個委外過程,包括緊急應變計

                                畫及退出策略。

                       原則   5-1:   委外銀行應該隨時以具控制性及穩健的方式經營業務。




                           鍵
                                             是不論委外是不是由
                                                                   集
                                                                          其他
                                                                        內
                                                                                    來
                                        而且
                       非  關  委外銀行應 的委外,  該制  定  涵蓋  委外所有      層面   的一 團  般  性  政策 單位  ,  包括非 執  行,委外 重要及
                       銀行也應     知道   任何形式的委外都會             產生   風險,     而且  所  制  定的  政策   應  該認
                       清非  重要與     非  關  鍵  的委外及    集  團  內  成員  彼此間    的委外,也會有一定             程度
                       的風險。
                                                                   特
                                                                些
                           影響
                                                                             ,因
                       潛  在  銀行的委外   (  例  如,  政策 內部稽核  應  該  明確 及法令遵循  考量  在  某 功  能的委外  定  功  能的委外上可能  此  在委外之前  存  在的 宜
                                                                            )
                       做  好風險分     析  的  工  作。委外    政策   應  該  確  保  委外供應者的      財  務表現及委外
                       供應者的組織與所有             權  架  構實  質  的變  動  ,都能    被  委外銀行的管理階           層妥
                       適地監    督  及  評估  ,  而使   委外銀行      必  要  時  可以  採取   適當的    改正措施       。準

                       此
                       項委外安排。 ,委外銀行應     該  明訂由   某  一  個內部單位      或  個  人來  負  責監  督  及管理    每  一
                           委外   政策   應  該考量    整  個  委外安排    生  命週   期  的主要階     段  :

                           1.   決  定委外或變更      退  出委外安排的階          段  。
                           2.   審慎查   核  委外供應者階       段  。


                                                                       。
                                                                 (
                              委外安排的實
                           4.  3.   起  草  書面  委外契約及勞務標準  施  、監  督  、及管理  協  定階 契約  段 執  行階  段  )  ,也  包括  諸  如  影
                       響  委外供應者所有         權  、  策  略  、  經營  效  益  等的  後  續變  動  。
                           5.   關於  預期  及  非預期    的契約    終止    (  後  契約階  段  )  。  尤  其是,委外銀行

                       應  該策  劃  及  落  實  相  關安排,   便  於在委外作業與服務            失  敗  、或委外     品質   下
                                                                               生時
                                     準以下、或委外供應者
                                                                                         能維持
                                                                                      仍
                                                                          件
                       降至可
                              接
                       續  經營  ,委外  受  水 政策  因  此  應  該包括  緊急應變計畫及  經  歷  其他事  清楚  發 定  義退  , 出  策  略  。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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