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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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大   量  利  率  交  換  契約(  IRS  ),結  果  發生  鉅  額  虧損  。  地  方  政府  控  告  上手  投  資銀行
            在他   們購   買衍生性金融商品時,對其風險與價值有                       誤導   之  嫌  ,而  且  控  訴  上手銀行

            在推   銷  金融  產  品時並   沒  有  告知地   方  政府  其  IRS  契約之詳細權利義務內              容  ,與在
            進行金融交易時應注意             具  法律效    力  之交易文件。最        後  ,英國最    高  法  院  判決地  方  政

                                                               政府
                                                                        的金融衍生性商品交
            府簽
                                                                      間
                          效,此一
                        無
            易合約  訂之利 皆  屬  率  交  換  契約係屬  判決  越  權行為,所有與  投  資銀行  損失高  地  方 達  1.2  之 億  英  鎊  。
                                        使上手
                 該  案  雖未  涉  及信用衍生性商品交易,但對信用衍生性商品交易                             仍  有  警  示效
            應。信用衍生性商品就如同所有的衍生性商品一                            般  ,其交易契約       涉  及許多條件以
            及  具  法律效   力  的各式條    款  ,其中風險      告知   與  揭露  更  是交易雙方     容  易有  爭  議之處,
            而這也成為了法律風險(               Legal Risk  )的  來  源  。法律風險     源  自  於因法律因     素  使交
            易對手    無  法  履  行契約義務的可能性之風險,其                損失   的發生,可能是因合約不              具  法
            律效   力  或合約的     簽  訂屬  越  權行為。     換言   之,法律風險        包含   了合約本     身  可能不合

            法,亦可能係因         簽  訂合約者未      取  得適當的     授  權。
                 因之,我國金融機構應             建立   健  全  控  制法律風險的機制        和  制  度  ,  嚴格  審  查  交易

            對手的法律
                                             真履
            時,金融機構也應充分認  地位  、交易資     格  及  授  權權  限  ,確保信用衍生性商品交易合法有效。同  承  擔的  責  任  或義務。
                                        並認
                                                 行其在交易中須
                                      識
            (四)信用衍生性商品的定性問題
                 前  面我  們  談  及一個信用衍生性商品與保證               爭  議的  案  例。在實務上,         更  常  見的

            是信用衍生性商品與保險的                混淆   ,  致  使信用衍生性商品的法律效              力  不  清  ,對發展
            信用衍生性商品交易市場構成不確定性。
                 財產   保險契約是以        財產   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契約。在                        財產   保險

            中,   投  保人根據契約約定,           向  保險人   支付   保險  費  ,保險人對於契約約定的可能發
            生的事  財產 故  因其發生所     造  成的  財產損失承      擔  賠  償  保險金 之處:  責  任  。


                                                          似
                      保險契約與信用衍生性商品有許多相
            1.   兩  者  均  是  轉  移  與特定  財產  相關的信用風險      工  具  ;

            2.   兩  種  都  具  有或有  賠  償  性  質  ,即有關  責  任  的發生  均需取決     於在特定時      間  內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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