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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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與目標資   產  的風險    隔離  程度   不同

                   財產   保險契約中,保險人的保險               責  任  與保險標的風險        密切   相關,其     責  任  因
                 在
            保險標的      危  險  程度  的增  減  而  需作  相應的  調  整。如我國保險法規定,在契約有效期

            內,保險標的        危  險  程度  增  加  時,  被  保險人按   照  契約約定應當及時          通知  保險人,保
            險人有權要       求  增  加  保險  費  或者解  除  契約;保險標的        危  險  程度  明顯  減少  時,保險人
            應當降低保險        費  ,並按日計算       退  還相應的保險       費  。而在信用衍生性商品交易中,

            信用保護買方        僅  將標的資     產  的信用風險     轉  移  給  信用保護賣方,       且  該信用風險與標
            的資   產  的其他風險      嚴格  分  離  。

            5.   責  任  賠  償後  的處理方式不同

                                                                             保險人或
                                                                        向被
                 保險
                                      得
                                    取
                      賠
                             ,即可
                                                償
            支付   財產   保險  償後 存  在  代  位  追  償  權制  位 度  :保險人按保險契約約定 權,  且被  保險人不得  損  害  保險人的該項權  受  益人
                                         代
                                              追
            利,   否則   ,保險人有權       扣減   保險   賠  償  金。如我國保險法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
            的之   損  害  而  造  成保險事  故  ,保險人     自向被    保險人    賠  償  保險金之日     起  ,在  賠  償  金額
            範圍內    代  位  行使  被  保險人對第三者請         求  賠  償  的權利。   由  於  被  保險人的過     錯  致  使保
            險人不能行使        代  位  請  求  賠  償  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            扣減  保險   賠  償  金。但在信
            用衍生性商品交易中,不               存  在信用保護賣方的         代  位  追  償  問題。

                 雖然信用衍生性商品與保險                存  在實  質區  別,   兩  者不應   被  混淆  ,但是,根據有

            關國   家  的保險法制,       仍  然  難  以  排除  將信用衍生性商品合約           “重  新定性    ”  為保險契
            約的可能。
                 例如在英國,雖然信用衍生性商品合約不屬於英國                               1982  年保險法(       UK’s

                                    整之範
            Insurance Act 1982
                                                                          仍
                               )
                                  調
                                                                        )
            事人:    由  於  下  述  原  因,信用衍生性商品交易合約依然可能  疇  ,但英國金融  服  務  局  (  FSA  被  定性為保險契約: 提  醒  有關交易當
                (1)   合約中未明確      聲  明其性   質  為衍生交易合約而          非  保險契約;
                (2)   如  果  交易雙方約定,      只  有在發生信用事件          且  信用保護買方        遭  受  實  際損失
                    時信用保護賣方         才  有義務   支付   ;

                (3)   即使合約雙方明確         聲  明雙方並     無建立    保險關係的意        思  表  示,但如    果  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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